产品
行业

供热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日期:2014-06-05     浏览:249    下载:0     体积:8070k    
文件类型:压缩文件
文件大小:8070k
评论:0    


您还没有登录,请登录后查看详情


一、文件出台背景

  近年来,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若干文件给予“三北”地区供热企业的增值税、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的减、免优惠政策。2006年,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财税[2006]117号文《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供热企业享受税收减、免优惠政策进行了归集,并废止了此前的若干文件。然而财税[2006]117号文的有效期为2006年至2008年供暖期期间,以后“三北”地区的供热企业是否还能继续享受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呢?

  2008年9月份,财政部等三部委联合发出发改价格[2008]2415号文《关于做好冬季供热采暖工作有关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通知决定为确保广大群众冬季正常有序采暖、稳定用热,缓解供热企业由于煤炭价格等上涨而带来的生产经营困难,提出了一系列的综合保障措施,并明确为保障“三北”地区居民供热采暖,继续给予供热企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具体办法由财政部会同国家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在此背景下,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于近日联合发出财税[2009]11号文《关于继续执行供热企业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对三北地区供热企业的增值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优惠政策予以了明确。
打赏
更多>相关下载
0相关评论
本类推荐
下载排行
网站首页  |  关于我们  |  我们宗旨  |  我们使命  |  我们愿景  |  组织机构  |  领导机构  |  专家机构  |  管理团队  |  机构分布  |  联系方式  |  网站地图  |  排名推广  |  广告服务  |  积分换礼  |  网站留言  |  RSS订阅  |  违规举报  |  京ICP备050212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