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招标说明
1.本招标文件是为组织江苏远大仙乐药业有限公司-35℃盐水机组招标活动而编写的,旨在通过公开邀请符合资质及技术要求的供应商进行投标,选择最符合本公司需求的设备和服务。
2.各投标方承诺接受本招标文件各条款时,方可参加本次投标。各投标方的投标文件将作为此次投标评标依据和未来合作的基本依据。
3.投标方本着自愿的原则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过程中各投标方自身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方自负。
4.本次招标组织实施过程中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程序的设定、招标评标人员的选定、招标需求和评标标准的确定等,均由江苏远大仙乐药业有限公司根据本公司及本次招标的实际需要确定并负责解释。江苏远大仙乐药业有限公司对投标方提供之方案和价格有权全部、部分或放弃采纳,投标方必须充分尊重并无条件接受本公司的最终选择。
5.投标方提供之标书必须符合招标要求,如有不符事项必须注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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