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是可以永续利用的能源资源,如水能、风能、太阳能、生物质能和海洋能等,不存在资源枯竭问题。中国可再生能源资源丰富,具有大规模开发的资源条件和技术潜力,可以为未来社会和经济发展提供足够的能源,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大有可为。
当前国际油价高企,气候变化问题日益突出,加上西亚北非局势持续动荡,可再生能源以及清洁能源再度迎来发展契机。作为新的经济增长点,在未来全球加强国际合作、不断推动持续创新的努力下,可再生能源行业前景依旧可观。
自《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实施以来,中国可再生能源已经进入快速发展时期。截至2012年12月底,全国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13亿千瓦,比上年提高11.22%,占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较上年同期增加0.85个百分点。其中水电装机24890万千瓦,比上年增长6.8%;风电(并网)6083万千瓦,比上年增长31.6%;太阳能发电(并网)328万千瓦,同比增长47.8%。2012年全国共消纳可再生能源电量9680亿千瓦时,比上年提高30.32%。
在2013年全年新增发电装机容量中,可再生能源发电新增装机容量占53.8%,较上年同期大幅上升13.2个百分点,而火电新增装机容量占44.4%,比上年同期大幅下降15.2个百分点。可见,我国电力投资结构显现出了积极变化。2014年,伴随着核电项目进入投产高峰期,风电投运增速稳定,火电增速持续回落,我国电源结构还将持续优化。
“十一五”时期,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经历了一个规模化快速增长时期和能力迅速形成时期,“十二五”期间,我国的可再生能源发展要在规模和基本产业链条形成的基础上,在质量上实现飞跃,建立有竞争力的产业体系。
2012年8月,国家能源局组织制定的《可再生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正式发布,我国可再生能源将进入更大规模发展的新阶段。根据《规划》,“十二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总体目标是:到2015年,可再生能源年利用量达到4.78亿吨标准煤,其中商品化年利用量达到4亿吨标准煤,在能源消费中的比重达到9.5%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