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节能产品(材料)申报单位在申请备案时应提交下列资料并装订成册:
1、备案申报书;
2、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证明材料(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经办人授权委托书,代理经销商还需提供产品生产企业授权经销文件及营业执照;
3、企业及产品简介;
4、技术、质量管理体系文件;
5、产品(材料)型式检验报告(设备类提供抽检测试报告);
6、产品(材料)技术标准(国家或行业标准)、规范及配套应用技术文件,新产品(材料)需提供湖南省建设厅的技术鉴定(评估)资料;
7、主要生产设备和自检设备明细表,外地厂家须提供厂房和主要生产设备清晰图片。
所供资料必须真实、合法、有效,不得弄虚作假,否则撤消备案资格,并予以公示。
注:单位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授权经销文件需提供原件,经审阅后退还,复印件装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