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建筑保温节能材料及系统备案登记材料目录
1.办理登记,每一种技术与产品均需单独填写本表,一式二份;保温节能材料还需提供附表(1-4)一份;
2.外地生产企业尚须提供当地市级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代理商应提供授权证明和完整的代理销售合同;
3.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
4.新产品应提供《安徽省建设新技术新产品推广证书》;
5.与经营活动相关的商标权、专利权等注册证书;
6.企业法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省级以上法定检测机构出具的有效期内产品型式检验报告;
8.主要生产设备和检测设备清单及现场照片;
9.产品质量检验员岗位资格培训证书;
10.产品质量保证书、合格证和产品技术说明书;
11.二个以上用户出具的技术产品使用效果证明材料(原件);
12.产品生产、施工工艺技术资料以及质量承诺、售后服务等相关材料。
上述材料均需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
有关单位持此表和有关材料到安庆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具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