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安全知识《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关于进一步加强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
合建质安[2008]79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
合建质安监[2009]34号
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1、配电室
配电室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配电室的照明分别设置正常照明和事故照明。
配电室要配备消防灭火器及灭火砂,门要外开,门窗、电缆沟要有防鼠措施,墙面应进行粉刷装修,顶棚应设置吊顶,配电柜距墙面的距离、配电柜距顶棚的距离要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