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市区公园湖水治理工程项目已由茂名市发展和改革局 以茂发改投审函[2014]131号_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 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工程名称:市区公园湖水治理工程项目。 建设地点:茂名市区。建设规模:一、引水:在屋地角节制闸前处新建泵站抽取电茂干渠来水,引水管经茂名大道、双山七路、穿南香公园东面街坊路后分支管进南香公园,主管另经双山六、五、四路后东侧分双叉管,一经光华南路引水至人民广场,一经光华中路到春苑公园,延伸至新湖公园;管道长约4.83公里(DN300PE管)及0.95公里(DN200PE管)。在黄竹坑支渠倒虹吸出水口处驳接管道,经茂名大道、官渡六、五路后,引水至官渡公园,管道长约600米(DN300PE管)。主要施工方法采用开挖埋管,部分采用顶管形式。 二、截污:人民广场(龙湖)在原入湖渠末建挡水坝对污水进行拦截,新建长约430米、规格为2米X1.5米截污箱涵,沿湖北侧布置,污水可直接排至下游。春苑公园重建管径为DN800的污水管沿湖边东侧铺设,将污水引至下游污水管。另包括修复栏杆、修复植被、修复道路、修复边坡、拆除原有部分污水管、设置截流坝及闸门等。三、清淤:春苑公园清淤面积10000㎡、清淤深度1米,人民广场清淤面积19000㎡、清淤深度1米,新湖公园清淤面积90000㎡、清淤深度1米。 该项目投资估算约1860万元,(设计费57.73万)。招标范围:包括引水、截污、清淤三部分。设计周期:初步设计周期为方案批准后 10 日历天,施工图的设计周期为初步设计批准后 6 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行业(给排水)专业设计丙级或以上资质。3.2参加设计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国家注册执业资格。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广东省外企业须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4、投标报名办法和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投标报名时间:2015年5月13日8时30分至 5月19日 17 时00分。4.2 有意参加本次投标的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前办理茂名市建设工程投标密匙,然后持本企业的投标密匙登录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进入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报名。投标报名被确认后打印《建设工程施工投标报名表》,并按要求签署和加盖公章(所有签名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本人亲笔手签)。投标人完成网络投标报名后,在“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自行下截招标文件等,只有在规定时限内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方可参加投标;4.3 如果投标人自行操作网上报名不成功,可由投标人到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由技术人员协助报名(联系电话0668-2294023)。
5、本项目购买招标文件费 500 元,投标人须在开标签到时缴纳。
6、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6月15日15 时30分,递交地点: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大厅,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7、确定中标后,未办理入茂信息登记的中标人必须在中标28天内完成入茂信息登记手续。
8、本次招标公告在广东省招标监管网、茂名市人民政府网、茂名市公共资源交易网和《广东建设报》上发布。
9、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茂名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10、投标单位可以就本公告及招标文件中任何违法及不公平内容向招标人提出异议。
11、联系方式:招标人:茂名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地址:茂名市迎宾一路23号,联系人:黄先生,联系电话:0668-2282410 13727822500;招标代理:广东建瀚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地址:茂名市站前五路嘉燕盈汇国际大厦七楼,联系人:柯小姐,联系电话:0668-28617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