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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工程冷水机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2014-12-12 235
核心提示: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工程冷水机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工程冷水机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东疆设备2014-10
招标编码:CBL_20141211_11980778
开标时间:
所属行业:交通运输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它
 所属地区:天津
 招标人:天津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受天津港地产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 )的委托,就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工程冷水机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择承包单位。
 合格投标人就下列货物和有关服务提交密封投标:
 一、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工程冷水机组设备采购及伴随服务,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的工作、供货范围为交钥匙方式,包括技术规格书所提出的完整设计制造、运输、现场保管、安装、调试、检验、保险、风险、人员培训、现场服务、质保期及售后服务。
2、招标范围(数量): 2台离心式冷水机组(单台冷量不少于2462kw)、1台变频螺杆式制冷机组(冷量不少于1417kw,压缩机为卧式双螺杆)、5台冷冻水循环泵,详细参数见技术规格书。
3、交货地点: 天津港东疆港区东部配套区商务中心 。
4、工 期 :2015年3月20日前。
5、质量要求:国家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二、资金来源:该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和贷款。
 三、投标人资格:
凡具备以下的资格条件及本公告其他内容,愿意响应招标、并能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均可参加本工程的公开招标。
1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2 、投标人为制造商的:其注册资金应在20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2000万元);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其注册资金应在300万元人民币以上(含300万元),所代理产品制造商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如注册资本金为外币的计算注册资本金时以报名截止日当日中国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现汇买入价兑换为人民币)为准;
3、压缩机与整机需为同一品牌,要求为进口或合资品牌;
4、 制造商需提供具有五套已成功运行十年或以上同类型和相若制冷功能的制冷机生产经验和纪录;
5、制造商生产该设备应已经超过20年,并能提供完整的设计、安装和性能资料及图纸。
6、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提供设备制造商出具的针对本项目的唯一授权书;
7、 生产厂家需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及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ISO140001环境管理体系、BSOHASA18001职业健康管理体系的认证;
8、投标人须提供“全新原装正品承诺书”,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应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1、投标人近五年内无产品质量造成的法律纠纷。
 四、公告发布时间与投标报名截止日期:
1、公告发布时间:2014年12月11日至2014年12月17 日(北京时间)。
2、投标报名截止日期:2014年12月17日16:00时(北京时间)
 五、投标报名方式:
 在投标报名截止日期前,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1、投标申请人报名时需携带加盖公章的本单位介绍信、本单位营业执照副本、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原件,以及证明符合“三、投标人资格”相关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
 六、招标文件获取:未参加报名及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具有参加本工程投标的资格。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和时间另行通知。
 联系人:刘 巍
 手 机:13146437378
电 话:010-88622152
邮 箱:liuweizb@126.com
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请在投标或购买招标文件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咨询投标详细要求,具体要求及项目情况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的解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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