污染有一个“市场”,而政府选择的税额则是污染的“价格”。首先我们要解释为什么可以将征税作为价格考虑,其次要判断征税是否是好主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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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解决日益严重的环境污染问题,中国政府正在酝酿征收环境污染税。但征税金额应该如何确定?笔者认为,税率的确定应基于污染减排所带来的效益。
企业往往要根据成本和它们所面临的市场条件,绞尽脑汁确定产品定价。中央政府或许很快也要面临同样棘手的定价问题,不过,它是一种所有人避之唯恐不及的产品——污染。
中国国务院目前正在考虑这个问题,而且已经发布了一项草拟法案,拟对各类污染物征税。我们可以这样考虑:污染有一个“市场”,而政府选择的税额则是污染的“价格”。首先我们要解释为什么可以将征税作为价格考虑,其次要判断征税是否是好主意。
该草案拟对大气污染物按每污染当量1.2元征税。下面,让我们以此为例,解释一下为什么征税可以发挥价格的作用。
通常情况下,企业可通过多种方式减少大气污染,如燃烧更清洁的燃料、净化排放物、选择更清洁的生产技术,或者降低产量,但这些措施均需要付出成本。除非一家企业意识到,一旦政府开始征税,它可以从减少大气污染中获得其他好处(利他的或公共关系动机),而且减排的代价低于1.2元,那么,企业便会主动减少污染输出,因为减排更合算;相反,如果减排的代价超过1.2元,企业会继续排放污染物和缴纳税款,因为相比花更多钱减少污染,纳税更合算。征税如同产品的价格,因为它将决定“市场”产出:无法以1.2元或更低代价减少污染的企业,会继续产生污染和缴税,而其他公司则会停止排污。如同正常市场中的价格一样,税收可以用最低的代价减少污染——只有减排成本最低的企业会减少污染,避免纳税。
这意味着,政府可以通过调整税收来控制污染物排放量。如果污染物排放量过多,政府可提高税率,产生污染物的企业便会减少。相反,如果污染物排放量过少,政府可降低税率,产生污染物的企业又会增加。问题是,怎么会出现污染物排放量过少的情况呢?减排需要投入资金——除了清除污染物的成本,还有产量下降的成本。例如,对大气污染物征税,将提高钢铁生产的成本。成本增加必将导致钢铁价格上涨,最终抑制建筑行业。如果减排成本超过了它带来的效益,便会出现污染物排放量过少。
那么,在什么时候进行污染征税才是合理时机?重要的是,能够对所有污染源进行监控,强制所有污染源纳税,否则便可能滋生偷税漏税现象。这一点是显而易见的,因为任何税项都会面临同样的情况。
不过,在两种不太明显的情况下,征收污染税并不是好主意。
首先,某些类别的污染物危害性巨大,应该绝对禁止排放。例如,铅污染便没有任何安全水平。因此,更好的做法是彻底宣布铅污染违法,并对违法行为予以重罚。
其次,对于某些类别的污染物,征税会导致污染集中在少数几个地区。例如,水污染具有地方性——只有将本地水源作为饮用水或农业灌溉用水的人群会受到影响。如果某些地区的工厂设备陈旧老化,它们会面临较高的减排成本,对水污染征税会导致这些地区的污染高度集中。此外,对于较贫困地区,征税也是非常不公平的。针对这种情况,政府应该对所有地区规定统一的污染上限。
水污染征税可能存在问题,但对大气污染物征税则是不错的选择。大气污染物是有害的,但其最合理程度并非达到零污染物。消除所有大气污染物,意味着没有工厂和汽车。大气污染物也不会集中在几个地区,因为污染物会在大气中移动。只要能够对大气污染物进行测量,再加上强制税收,征税可以成为清洁中国空气的有效措施之一。国务院草拟法案中提到的征税对象包括大气污染、噪声污染、水污染和固体废物污染,因此政府应该根据上述标准,认真考虑针对每一类污染物的具体做法。
假设征税是有效的方法,那么,政府应该如何确定税率呢?税率的确定应基于污染减排所带来的效益。税收会直接告诉你污染减排的成本。例如,如果大气污染物每减少一个污染当量,可以带来价值2元的健康、舒适度和寿命改善效益,那么征税标准应该为2元。这将把减排成本与所实现的效益结合在一起。
过去很长时间里,我和其他经济学家一直都在努力促使中国向市场经济转变,由竞争确定市场中的价格,但对于污染物这个“市场”,我更愿意政府发挥中央规划者的作用来进行定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