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和信息化部日前印发《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提出到2017年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重点工业企业,通过实施清洁生产技术改造,实现年削减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25万吨、氮氧化物24万吨、工业烟(粉)尘11万吨、挥发性有机物7万吨,共计67万吨。
《计划》提出,将在钢铁、有色金属、水泥、焦化、石化、化工等重点工业行业,推广采用先进、成熟、适用的清洁生产技术和装备,实施工业企业清洁生产的技术改造,以削减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烟(粉)尘和挥发性有机物产生量和控制排放量为目标,有效减少大气污染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促进区域环境大气质量持续改善。
《计划》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包括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和区域内中央企业,分别列出了主要污染物削减量的分解指标,其中河北、内蒙古和区域内的中央企业所占份额最大。
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苗圩表示,工业锅炉是造成雾霾天气的主要原因之一,工业领域将通过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特别是化解过剩产能,提高工业生产过程和部分工业产品清洁化水平,来为治理空气污染作出贡献。
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是我国经济发展重点区域,也是污染物排放高度集中的区域之一。据测算,2011年京津冀及周边地区排放的主要大气污染物二氧化硫为638万吨、氮氧化物685万吨、烟(粉)尘421万吨,均占全国相应总排放量的30%左右。
苗圩还表示,工信部将适时启动长三角、珠三角等“三区十群”工业企业实施清洁生产水平提升计划,从源头上削减污染物的产生,促进区域空气环境质量的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