排污权交易主要是以市场手段优化环境资源配置,使环境资源的无偿占用变为有偿使用,充分反映环境资源稀缺程度。2010年9月,内蒙古成为国家排污权交易试点省份,凡区内新增排污指标的建设项目都需要先购买指标,获得排污权后方能建设。
据统计,自试点工作正式实施以来,内蒙古共有305家企业成功进行了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指标的交易,其中二氧化硫27439吨、氮氧化物59816吨、化学需氧量1911吨、氨氮154吨,总成交金额7144万元。
为推进排污权交易,内蒙古基本建成排污权交易电子竞拍系统和交易管理系统,提高了交易效率和后续管理质量,同时,于2012年启动的排污权有偿使用价格测算系统和排污权现场核查作业系统,为排污权价格形成机制研究和开展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技术核算提供了数据支持。
目前,我国共有江苏、浙江、广东等13个省份开展排污权交易试点工作,各省份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排污权交易在改善地区环境质量、调整经济结构、转变发展方式起到了积极作用,成为促进污染减排、实现环保目标的有力手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