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市已发布3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共计启动18个社会投资类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改造面积158.32万平方米。
2017年,已有6个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获得财政奖励,累计奖励金额1712.922万元。
2017年,已有4个项目获绿色建筑财政奖励,累计奖励金额2165.24万元。
(记者 袁舒琪 通讯员 蔡立宏)利用能源管控系统平台、中央空调制冷站群控优化、数据中心机房冷热通道隔离等国内领先节能技术手段,对照明系统、信息机房、中央空调等日常重点能耗设备进行技术改造,如今的厦门海关大楼可以实现年节电量125万度,五年可减少碳排放623吨以上,相当于种3.5万棵树。
近日顺利通过竣工验收的厦门海关大楼合同能源管理节能改造项目,是我市在建筑节能进行探索实践的缩影。近两年来,厦门市分两步走:推行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创新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合同能源管理及PPP模式推广,对一批批高耗能公建实施节能“手术”;发展绿色建筑,从新建建筑的设计环节和使用材料入手,严把节能关。目前,建筑节能已初获成效,成为我市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形成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良好模式的重要抓手之一。
做好顶层设计
搭建建筑节能管理框架
有了顶层设计,才有助于底层推动。要推行建筑节能,我市首先搭建起建筑节能管理框架。
2015年9月,我市获批全国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重点城市。为此,2016年1月18日,市建设局、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联合发布《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制定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建设的主要目标:计划完成300万平方米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改造后节能率超过20%。
我市还发布《公共建筑能耗定额》。通过制定厦门各类公共建筑的能耗限定值和能耗目标值,该文件为建筑能耗水平提供了初步诊断的标杆,让衡量建筑能耗高低有了自己的“尺子”,填补我省建筑能耗定额的空白。
在此基础上,市建设局还根据《公共建筑能耗定额》对纳入我市能耗统计范围内的463栋国家机关办公建筑和大中型公共建筑进行普查,筛选发布一批超能耗限定值公共建筑名单(共113栋),督促项目业主进行节能改造。
制定亮眼政策
财政奖励鼓励建筑节能
如何让更多人认同建筑节能减排、绿色发展的好处,并主动参与、推广?市建设局制定亮眼政策,以奖励形式激发多方积极性,“开拓”这块还不为太多人所熟悉的节能领域。
购买商品房,业主还能获得契税返还奖励,这样的好事就出现在厦门。市建设局、市财政局印发《厦门市绿色建筑财政奖励暂行管理办法》,制定了绿色建筑财政奖励的发放标准,根据这个管理办法,对购买二、三星级绿色建筑商品住房的业主给予返还契税的奖励。
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同样有财政奖励——根据《厦门市公共建筑节能改造示范项目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公共建筑节能改造项目给予每平方米40元的财政奖励。
引入市场化运作
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
市建设局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模式,来实现多方共赢——业主不需投入资金,由节能服务企业等社会资本先行投资节能改造,双方分享节能改造收益的同时,节能服务企业还能在改造完成并达到标准后申请财政奖励。
如厦门海关大楼节能改造项目就引进大型节能服务商,采用合同能源管理对总关大楼能耗进行综合节能改造,这家公司为海关大楼的改造提供了全部技术和资金支持,还将从管理的角度来帮助业主实现节能。按照合同能源管理模式,节能公司与厦门海关将共同分享节能改造的收益。由于其项目节能率达到20%以上,我市还将按每平方米40元进行补助,节能改造公司还能获得200万元的补助资金。
截至目前,我市公开征集两批公共建筑节能改造服务机构,并已向社会公布符合要求的47家节能服务机构名单,便于节能改造项目业主与服务机构实现对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