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部分住宅小区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标准偏低,运行不稳定。记者了解到,海口市将把供配电设施维护费剔除出来,及时公布实施。
近年来,市政府对新建住宅小区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非常重视,先后制发了《海口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及维护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海口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我市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技术规定(试行)的〉通知》等政策文件。
为保证测算小区样本的代表性和科学性,按照大、中、小的小区规划,并具有一定代表性的要求,对12家新建住宅小区进行考察筛选,确定了“海口半岛蓝湾住宅楼”等作为海口市新建住宅小区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的测算样本。经成本核算,确定收费标准,出台了《海口市物价局关于新建住宅小区电力抄表收费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维护费标准的通知》。
2015年10月,海南省政府发布的《关于公布海南省定价目录的通知》明确,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收费标准由市、县人民政府定价。《海南省定价目录》中明确的是新建住宅小区电力设施建设收费标准,而我市现行的是新建住宅小区抄表到户供配电设施建设收费和维护费标准,下一步海口市将把供配电设施维护费剔除出来,进一步规范名称,重新核定成本,及时公布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