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民〔2014〕6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的通知》(鲁民函〔2014〕17号)的有关要求,对申请承接2014年度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省管社会组织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中山东节能协会符合条件,现予以公告。
下步山东节能协会将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联系,积极开展工作,提升服务能力,完成好购买服务的工作任务。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办法的通知>》(鲁民〔2014〕6号)和《山东省民政厅关于申报2014年度具备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社会组织的通知》(鲁民函〔2014〕17号)的有关要求,对申请承接2014年度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条件的省管社会组织进行了认真审核,其中山东节能协会符合条件,现予以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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