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石泰峰日前主持召开省政府常务会议,审议并原则通过了《江苏省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同时,会议指出,全省要全面落实国务院《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按照序时进度、达标要求,下大力气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不断改善水环境质量,确保江苏水环境治理与保护目标如期实现。
会议强调,要按照“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原则,对江河湖海实施分流域、分区域、分阶段综合治理,系统推进水污染防治、水生态保护、水资源管理。优化产业布局,制定实施落后产能淘汰方案;提升治污水平,开展重点行业清洁化改造,大幅压减湖泊水库围网养殖面积,深入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整治。推进节约用水,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差别水价,落实排污费差别化征收政策,推行排污许可证管理;全力保障水环境安全,加强饮用水从水源地到水龙头全过程监管。要细化实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加强督促考核,确保完成目标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