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度解读
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导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数量过少,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也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资源化率95%,只有不到5%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我国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显得尤其迫切。
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工业化进程的逐步加快,在中国全面推广建筑垃圾回收和再利用,以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已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战略任务。
我国建筑垃圾处理面临突出问题
中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以下简称“联盟”)理事长韩先福近日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介绍,近几年,我国每年建筑垃圾的排放总量约为35.5亿吨,占城市垃圾的比例约为40%,产量惊人。以北京为例,其每年产生的建筑垃圾多达4000万吨。预计未来数年,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的不断推进,建筑垃圾排放量将会越来越大。
但是,伴随着如此大量建筑垃圾的产生,目前,我国处理建筑垃圾的方式主要仍为填埋与露天堆放,处置方式单一,易产生环境问题,并占用宝贵的土地资源。
与此同时,由于我国对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的政策支持力度不够、对其管理亦存在诸多不合理之处,各地方政府也对建筑垃圾处置企业缺乏热情,使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理仍没有形成有效的产业化模式。
加之缺乏相应的行业标准,导致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处置企业数量过少,建筑垃圾处理技术远落后于发达国家,建筑垃圾资源化率也远低于发达国家平均资源化率95%,只有不到5%的建筑垃圾资源化率。基于以上情况,我国建筑垃圾进行资源化处理显得尤其迫切。
建筑垃圾处理的政策支持与缺失
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需要国家、地方政府的产业政策、土地政策以及财政税收等政策的支持,才能引导产业进入良性发展的轨道。
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相继做出了关于绿色发展、低碳循环发展的战略部署。国家在宏观政策上明确将环保产业作为未来战略性新型产业之一,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相关政策也在不断深化。
《2015年循环经济推进计划》提出了推进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要求,提出要研究起草 《关于加强建筑垃圾管理及资源化利用工作的指导意见》、《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试点方案》,开展建筑垃圾管理和资源化利用试点省建设工作,鼓励各地探索多种形式市场化运作机制,创新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领域投融资模式,给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
但值得注意的是,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前期研发投入巨大。目前来看,仅有部分地区出台了对相关企业固定投资的财政补贴标准,政府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固定投资的支持力度仍有待完善。
此外,建筑垃圾回收亦缺乏政策规范。尽管我国每年产生大量的建筑垃圾,但却没有建立起强制、统一的回收机制和渠道,建筑施工、拆除、运输等企业为降低处置成本常常将建筑垃圾随意倾倒或填埋。
完善法规政策 规范行业发展
韩先福表示,我国现行涉及建筑垃圾处理的法律法规对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仍不明确,对违规行为的惩罚力度偏小。
韩先福建议,应尽快完善相关法规政策,重点解决下列问题:
一是明确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现行法律法规体系没有明确界定建筑垃圾处置的责任主体是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还是拆迁单位,导致在处置建筑垃圾的过程中常出现相互推诿的现象。“当前,急需要通过立法明确责任主体,只有明确了责任主体,‘谁污染、谁治理’、‘谁污染、谁买单’才能落到实处。”韩先福说。
二是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率。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关注的是建筑垃圾的“减量化”和“无害化”处理,并没有对建筑垃圾的“再利用”资源化率做出明确规定,需要通过立法,进一步明确和提高建筑垃圾资源化率,把城市资源化率和建筑垃圾固定处置设施建设运营状况、处置能力纳入各地政府的政绩考核指标体系。
三是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现行的法律法规体系对不按规定倾倒建筑垃圾、处置建筑垃圾造成污染和次生危害行为的处罚力度偏小,责任主体违法成本低,相关处罚措施无法起到足够的威慑作用,需要进一步提高建筑垃圾处置责任主体的违法成本。
四是规范产业发展秩序。目前,我国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处于高速发展阶段,应从国家法律和政策层面对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的资格认定做出规范,只有建筑垃圾资源化率达到规定水平(例如95%)以上的企业才能被认定为建筑垃圾资源化企业,享受相关政策支持。同时,对企业的政策支持力度应和企业生产经营规模、资源化率直接挂钩,以促进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健康发展。
推动标准化建设 引领产业发展
“标准欠缺直接导致了各种各样的违规操作的出现,如违规拆除、随意倾倒、运输遗洒、回收利用率低、二次排放高危害垃圾等,不利于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的健康发展。”韩先福表示,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从预处理、无害化、资源化、运输规范化管理、精细深加工流程、高效利用技术、主要工艺装备技术标准等方面,各个环节都需要明确的标准加以规范。
在国家统一标准不完善的情况下,行业标准可以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等重要作用。2014年12月,由联盟发布的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的多项标准,曾引发业内的广泛响应,在国家统一标准出台前,推广和采用联盟标准显然具有积极意义。
为了有效弥补国家标准体系的缺失,及时应对市场变化,同时,为政府制定行业政策与标准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联盟研究并建立了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标准体系。
联盟秘书长郭海斌此前在接受中国经济时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联盟标准体系的先进性、创新性与完整性,能够有效解决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链的诸多技术问题。
据了解,这套建筑垃圾资源化产业标准体系目前已在北京市昌平区元泰达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一体化工厂项目”中得到了验证并且正在有效实施中。对于目前尚未健全的国家标准体系来说,这套标准体系可能起到规范行业发展秩序、引导产业发展方向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