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政府公布2013年17市及省有关部门节能目标责任考核情况,17市全部为超额完成等级,20个与省政府签订节能目标责任书的部门都完成了节能目标任务。
国家确定,“十二五”期间山东省万元GDP能耗降低的目标任务是17%。“十二五”前三年,全省万元GDP能耗已经累计降低12.26%,规模以上工业万元增加值能耗降低21.87%,超额完成进度目标。山东省自2006年开始实行节能目标责任考核,考核内容包括万元GDP能耗、结构调整、重点工程、节能管理等指标,未完成节能目标的实行“一票否决”。
2013年,全省17市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严格控制高耗能行业新上项目,工业、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节能稳步推进,并注重通过经济政策来引导企业节能。其中,在落实节能价格政策上,17市对电解铝、铁合金、钢铁等高耗能行业中限制类、淘汰类企业执行差别电价,对能源消耗超过国家和省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对居民生活用电试行阶梯电价。截至2013年末,17市共对200家高耗能企业实行差别电价,对39家超能耗限额标准企业实行惩罚性电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