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海口市财政局联合公示“2014年海口市太阳能热水系统建筑应用示范项目”,确定海口凤翔花园(A、B地块)、C地块为示范项目,拟对两个项目补助资金合计124.032万元。
据介绍,凤翔花园(A、B地块)建筑面积18.657608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面积11.314573万平方米,单位数量3120人,集热器面积1819.2平方米,申请申报的节能量116.05吨/年,太阳能保证率45%。凤翔花园C地块建筑面积2.437974万平方米,太阳能热水系统示范面积0.822475万平方米,单位数量336人,集热器面积248平方米,申请申报的节能量15.8吨/年。根据有关规定,拟定两个项目太阳能热水系统按增量投资的50%补助资金124.032万元,其中凤翔花园(A、B地块)项目109.152万元。(实习记者曾传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