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12月2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后,近日,环保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联合发布《全面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工作方案》(简称《方案》),提出对达到超低排放水平的燃煤发电机组,要给予政策奖励,一直以来“就差钱”的燃煤机组烟气治理迎来了政策“红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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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我国环保治理市场竞争激烈,无序竞争态势对于行业健康发展埋下隐忧。如何在激烈的竞争中站稳脚跟、赢得客户、扩大市场将是重中之重。在商业模式方面,锅炉制造企业凭借先天优势向烟气治理方面延伸产业链,以东 方 锅 炉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东 方 锅 炉”)为例,近年来,东 方 锅 炉不断向超净排放协同控制、整体供货模式转变,为用户提供燃烧器的改造和锅炉环保排放一体化解决方案,为用户节约成本和时间。
火电厂超低排放“动真格”
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明确了一项“硬任务”: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
此次《方案》指出,对2016年1月1日前已经并网运行的现役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1分钱;2016年1月1日后并网运行的新建机组,对其统购上网电量每千瓦时加价0.5分钱。
除此之外,《方案》还提出落实排污费激励政策,给予财政支持,信贷融资支持,推行排污权交易,推广应用先进技术等政策补贴。
“新标准的实施有利于推动环保技术的进步。一方面脱硫脱硝市场可能会在今后几年逐步萎缩,但另一方面对于环保企业来说又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这既有经营的风险又有技术升级的机遇。”北京国电龙源环保工程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陈振宇告诉《中国电力报》记者。
按照规划,具备条件的燃煤机组要实施超低排放改造,力争在2020年前完成改造5.8亿千瓦;不具备改造条件的机组要实施达标排放治理,改造机组容量约1.1亿千瓦;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机组要实施淘汰,力争“十三五”期间淘汰落后火电机组规模超过2000万千瓦;要统筹节能与超低排放改造,2016~2020年全国实施节能改造3.4亿千瓦。
实际上,按照2020年底完成东部地区的超净排放改造预测,2014年底整体 火电装机量的约44%需要完成改造。而此次 《方案》明确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意味着整体市场比原来预期的高出一倍。环保要求的提高为设备企业带来了新的市场机遇,同时也是技术挑战,而政策“红包”无疑为火电厂烟气治理注入“强心剂”。
一体化烟气治理方案受青睐
实际上,2014年9月发布的 《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 (2014-2020年)》将我国分为三大区域,东部沿海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必须达到超净排放要求,中部地区争取达到超净排放要求,西部地区鼓励达到超净排放标准。超净排放的标准是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以下、烟尘5毫克/立方米以下。与超净排放标准不同的是,此次《方案》明确超低排放标准为氮氧化物50毫克/立方米以下、二氧化硫35毫克/立方米以下、烟尘10毫克/立方米以下。
“超低排放实际上是一种多种技术和设备的组合。东 方 锅 炉十年前就开始对超低排放进行技术研发和准备,走了一条以自主开发为主的道路。从低氮燃烧器、低低温省煤器、烟气换热器到脱硫、脱硝、除尘、脱汞,东锅全面掌握了超净排放环保岛和系统控制的设备和技术,具备了单独供设备、建设EPC、协同控制整体供货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能力。”东 方 锅 炉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唐勇接受《中国电力报》记者采访时表示。
作为锅炉制造企业来说,东 方 锅 炉在脱硝方面的优势是与锅炉打捆联合设计,充分利用锅炉供应商的优势,脱硝装置整体植入锅炉内部,在不影响锅炉性能的情况下,使脱硝运行成本更低。2014年6月,东 方 锅 炉从德国ENV公司引进的湿法静电除尘技术,该技术能够有效控制PM2.5的排放,没有二次扬尘,对PM2.5的去除率高达95%以上。
“神皖安庆电厂二期扩建工程两台100万千瓦机组锅炉设备由东 方 锅 炉设计供货,分别于今年5月31日、6月19日一次性通过168小时试运行,机组性能考核试验结果为供电煤耗272.45克/千瓦时,厂用电率3.88%。目前机组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环保指标分别为2.25毫克/立方米、4.92毫克/立方米、22.4毫克/立方米,实现超低排放。”神皖安庆皖江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总经理徐顺喜介绍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