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3日,湖北院接到国信招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发来的文件,确定湖北院成为中节能霍尔果斯一期光伏电站项目EPC工程总承包的中标人,合同金额达2.2亿元。
该工程位于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市,采用250Wp多晶硅电池组件,方阵支架全部采用固定安装,分6回10千伏集电线路送至110千伏升压站,并通过一回110千伏线路接入三道河110千伏变电站,线路长度8公里。
投标伊始的启动会上,湖北院领导就对该项目进行了精心策划,重点分析了业主、竞争对手情况,要求充分发挥湖北院在光伏电站总承包工程的成本控制和技术管理优势,梳理和总结了云南施甸、甘肃武威、海南响水等总承包项目的成本管理和设计经验,要求开展多次投标策略探讨和技术方案对比,挖掘优势,并组织搭建了由经营计划部、新能源分公司、工程总承包部相关人员组成的投标团队。会后商务、技术、造价各负责人共同到中卫、霍尔果斯现场进行了实地踏勘,并与当地的业主负责人进行了充分沟通。技术和商务投标过程中,投标团队认真分析每一个细节,抓重点、排风险,技术上精益求精,力争把投标方案和报价做到最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