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17日从山西省经信委了解到,截至目前,该省列入2015年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计划的33台机组,已有28台机组完成改造任务,合计改造容量1010万千瓦。
为落实国家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去年,该省率先提出在全省范围内开展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工作。今年3月,该省又明确提出将改造时限由2020年提前至2017年底,全面完成全省现役单机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同时将对现役机组一次性改造投资给予的资金支持由5%-10%增加为10%-30%,所需资金由省财政预算资金安排。根据三年推进计划,全省共有106台30万千瓦以上的机组(总装机4404万千瓦)需要改造,其中,2015年33台(装机1417万千瓦)、2016年39台(装机1752万千瓦)、2017年34台(装机1235万千瓦)机组实施改造。此外,该省新建的格盟河坡电厂2台机组、同煤电力蒲州热电2台机组、晋能集团国锦煤电、国金电力、国峰煤电等在建项目均对设计施工进行了调整,确保投产达到超低排放标准。
据介绍,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任务完成后,该省火电机组排放的二氧化硫将在2014年基础上削减70%、烟尘削减70%、氮氧化物削减50%;该省火电结构将进一步优化,淘汰老旧小容量机组近1000万千瓦,全省供电平均煤耗将比2014年降低15克。记者了解到,截至目前,全省现役超低排放改造已完成投资20.33亿元,占计划内设计总投资的87.9%。因在改造中尊重企业投资主体地位,方案由企业自主选择,改造中技术方案多样化,改造费用由原计划的37.79亿元削减为23.12亿元,节约投资14.67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