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7日,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应用创新项目说明会暨三年行动计划启动仪式举行。会上,张家口市人民政府市长马宇骏就制定三年行动计划的总体考虑、主要内容以及可再生能源应用创新几个重点项目,作了说明。
马宇骏说,之所以制定这样一个行动计划,主要基于三点考虑:一是确保示范区建设开好局、起好步,为发展规划全面实施打好基础;二是示范区建设是探索性、试验性的,需要及时总结评估;三是制定三年行动计划,便于任务分解和责任落实。
《行动计划》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明确了示范区三年建设的总体目标,后三部分明确每个年度的主要任务、工作重点、责任分工。
据了解,张家口市在科学分析测算的基础上,明确了示范区三年建设的发展目标。主要包括了可再生能源开发以及利用转化两个方面的具体指标。《行动计划》对2015年示范区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2016年,张家口市将重点围绕六个方面,谋划实施一批重大项目和工程,全面铺开示范区建设工作。2017年,在持续争取国家政策支持,全面推进三大创新、四大工程和五大功能区建设的同时,要对相关市直部门和县区责任目标的执行情况进行评估考核,对示范区三年建设情况进行评估总结,并编制新一轮三年行动计划。
马宇骏说:“为推动全市可再生能源资源有序合理开发利用,张家口市明确了‘资源换基金、换产业’的基本思路,并出台了《太阳能光伏开发利用管理办法》、《光伏(风电)企业量化优选办法》等文件,为示范区建设提供了政策保障。”
据悉,今年国务院批复了《河北省张家口市可再生能源示范区发展规划》,同意设立张家口可再生能源示范区。根据《规划》,到2020年,张家口示范区55%的电力消费来自可再生能源,全部城市公共交通、40%的城镇居民生活用能、50%的商业及公共建筑用能来自可再生能源,40%的工业企业实现零碳排放。规划明确提出在张家口建设国际领先的“低碳奥运专区”。在奥运场馆电力和热能供应方面,奥林匹克中心和其他赛场用电100%采用可再生能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