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省建设厅、省发改委、省经信委联合下发《关于公布台州市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的通知》,我市被正式命名为“浙江省节水型城市”,标志我市城市节水工作提升到新的管理水平。
近年来,我市以建设“两美台州”为出发点,坚持按照“节流优先、治污为本、科学开源、综合利用”的原则,多措并举,切实推进城市节水工作的开展。
在具体工作中,我市积极实施城乡供水一体化,三年来市区新改建供水主干管道46.8公里,完成182个行政村三级供水管网新、改建工作,完成投资12143.68万元,受益人口22.2万人,市区的水表到户率达到100%,管网漏损率下降至6.13%;积极推进市区5座污水处理厂升级改造,日处理能力35.9万吨,市区污水处理率达到90.05%。
加强节水“三同时”工作,我市对所有新建、扩建、改建的工程项目,制定节水方案,配套建设节水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我市实行计划用水定额管理,施行阶梯式水价,提高用水大户的利用效率;大力开展关停自备水源工作,市区全面封停自备井,切实保护地下水资源,保障市民饮用水安全。
同时,我市积极开展中水利用和非常规水资源利用工作,再生水利用率达到20.1%;大力开展节水型企业、节水型单位和节水型小区的创建活动,39家企业(单位)获得“浙江省节水型企业(单位)”称号,12个小区获得“浙江省节水型示范小区”称号。
加强节水器具推广,对市区用水器具经销商、门店销售的器具进行专项检查,从源头上杜绝淘汰型用水器具的销售;积极推广应用非传统水资源,充分利用雨水,建设屋顶雨水收集系统,将雨水用于生产、卫生冲洗。
全市通过“节水型城市”创建活动,既产生了巨大的节水效益,也推动了我市用水模式的转变,提高了科学合理用水水平,增强了市民节水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