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进互助县污水处理厂,圆形的沉淀池首先映入眼帘,池中绿水倒映出天上的白云。再看最后出水处,曾经浑浊的水变得清澈起来。现代污水处理技术,按处理程度可分为一级、二级和三级处理。整个过程为通过粗格栅的原污水经过污水提升泵提升后,经过格栅或者筛率器之后进入沉砂池,经过砂水分离的污水进入初次沉淀池;初沉池的出水再进入生物处理设备,生物处理设备的出水进入二次沉淀池,二沉池的出水经过消毒排放或者进入三级处理程序,一部分进入污泥浓缩池,之后进入污泥消化池,经过脱水和干燥设备后,污泥被最后利用。污水处理厂,当之无愧是新世纪一道靓丽风景线。现在,污水变成了可以灌溉使用的清水。
环境监测站 。 夏连琪 摄
互助县污水处理厂占地34.5亩,一期项目设计日处理水量为0.5万吨,采用改良氧化沟工艺,出水执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B类标准,目前服务范围为威远镇城区生活污水,2010年建成投入运行之后又进行了提标扩能改造,提标扩能项目设计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项目采用改良型氧化沟,深度处理采用混凝沉淀+过滤处理工艺,出水执行一级A标准,达标后直接排入沙塘川河。这个项目于2015年1月15日试运行,目前项目日进水量达到0.5万吨/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类标准,在线监测设施顺利通过验收。
目前,类似这样的污水处理厂我省已建成35座,日处理能力达到53.87万吨,比2010年提高64%;全省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8.5%,比2010年提高27.5个百分点,基本实现县县建成污水处理厂的目标。
在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上,开工建设西宁市第一、城南污水处理厂等提标改造工程,并逐步对具备条件的互助、乐都、平安等县城污水处理厂实施提标改造工程,有效提升污水处理能力。在“扩大容量”上,逐步扩大沿湟县城污水处理厂处理规模,继续完善重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已经建设西宁第四、第五污水处理厂,还启动了乡村污水处理工程。
立足环境保护新起点,推进环保事业新跨越,青海环保事业扬帆起航。
2011年开始,青海环境质量监测向草原深处延伸,这一年,青海省生态环境遥感监测中心成立,标志着青海省将综合运用遥感、地理信息、全球定位等手段,实施“天地一体化”监测,重点开展生态监测和评估预警工作,为搞好重大生态工程生态监测和评估、为服务三江源国家生态保护综合试验区建设和生态补偿机制的建立、为重点生态区县域生态质量考核提供了支撑。
据了解,目前,青海省已经初步形成了基于遥感、全球定位、地理信息技术为支撑的生态监测网络和动态监测指标体系,初步完成了三江源生态监测体系整合与建设。现在,在整合利用原有专业监测站点的基础上,重点加强了实施生态系统综合监测的能力建设,确定了9大类、150多项生态环境监测与评价指标,在各州县及生态功能区设置了527个基础监测点。
在三江源生态监测工作中,还组织实施了各生态要素的同步监测,省环保部门会同各项目执行单位同步同时段持续开展了草地、森林、沙化土地、湿地、水资源、水土保持、气象要素、环境质量、土地利用或土地覆盖等专项年度地面监测,首次获得三江源区域比较系统、完整的地面监测数据、遥感监测数据及人类活动和社会经济补充调查数据。2011年,又全面开展了26个重点生态功能区县域生态环境质量试点考核工作,目前已经增加到30个。
随着各级政府对环境监测工作的逐年重视,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也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发展机遇。2007年至2011年国家和地方财政共投入4609万元用于青海省各级监测机构监测能力建设和环境质量监测网络建设。省级财政投资520万元用于青海省环境监测中心站监测能力建设,购置了等离子发射光谱仪(ICP) 、全自动型微波消解装置、气相色谱仪、快速溶剂萃取仪、大气采样及处理设备、自动顶空进样器等大型分析仪器设备及部分常规监测仪器,省环境监测中心站能力建设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投资1044万元在互助土族自治县南门峡建成了农村空气自动监测子站,在门源回族自治县磨石达坂山建成了国家空气背景值监测子站,在西宁市纳家山建成温室气体监测系统。投资778万元,建设湟水河小峡桥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海北州金银滩国家水质自动监测站。投资1664万元,新建10个城市空气自动监测子站、7套酸沉降监测系统及3个沙尘暴监测子站。全省环境质量监测能力得到全面加强,环境质量监测领域得以延伸,全省自动监测网络初步形成,为经济社会合理布局及协调发展提供了重要的技术保障。
走进青海省环境保护厅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大屏幕上重点企业排污的情况一目了然。有了这个“电子眼”,就会有效监控企业排污情况。如今,污染源在线监控中心又刚刚搬进了宽敞明亮的新办公室,环保值班人员眼睛直盯着巨幅电子屏幕,电子屏幕上清晰地显示出企业的排污现场,值班人员随时记录,随时报告。
时针拨回2007年,总投资300万元的国家重点控制排污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控能力工程正式启动建设,包括青海省省级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中心和西宁市、海东市、海北州、海西州共5个监控中心项目建设,2010年建成并投入运行,从而实现与全省49家重点污染源70套自动监控设备自动监测设施与各级监控中心联网和污染物排放情况实施远程连续监控。在青海省环保厅的监测网上,通过摄像头能观察到企业的排污状况,省环保厅和市环保局、县环保局以及企业都联网了,可以在网上持续监控。2010年,为保证全省污染源现场端监控设施正常运行,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通讯传输的稳定性,省环境保护厅以招标的方式,确定青海省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第三方运营单位,统一对全省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现场端监测设备实施运营管理。建立了《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周报》、《全省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运行情况月报》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情况快报》制度,对监控企业的超标情况、设施运行情况及时报告相关部门,先后制定了《青海省污染源监控中心工作制度》《青海省污染源监控中心报告制度》等24项工作制度。
截止“十二五”末,全省共建成污染源监控中心8个(其中省级1个,市州级4个,县级3个),在94家企业安装了自动监控设施284台(套),能够对烟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COD、氨氮等污染因子实现实时监控。在全省58家企业安装视频监控探头99个,对排污口进行实时监控。自动监控数据稳定上传,传输有效率逐年提高。全省自动监控系统自2007年开始建设以来,数据联网率逐年提高,至“十二五”末,已接近100%。2014年、2015年全省自动监控数据传输有效率分别为75.6%、92.1%,均达到了75%的国家考核要求。
为推进污染源排放过程(工况)自动监控试点工作,加强环保部门监管手段。确定了青海华电大通发电公司、西宁雄越污水处理厂等5个试点企业安装工况监视项目,对排污企业实行全过程监控。截止“十二五”末,5家试点企业工况监视系统已全部建设完成投入使用,进一步丰富了环保部门的监管手段。同时确定青海省自动监控设备厂商和第三方运维企业入围名单,并根据企业业绩进行考核、更新,规范了企业在青海省的经营活动,保障了全省自动监控工作的顺利开展。目前自动监控数据在环境执法、排污费征收、减排总量核查、环境管理等领域有了广泛应用。
据了解,“十二五”期间,共向各级环保部门移交超标排放企业利用自动监控数据超标查处排污企业180余家,为青海华电大通发电分公司、青海桥头铝电发电分公司等4家火电企业脱硫电价核算提供数据120余万个,利用自动监控数据征收排污费2000余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