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国华北、黄淮地区多地连续发布雾霾橙色预警。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在2020年前,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使所有现役电厂每千瓦时平均煤耗低于310克、新建电厂平均煤耗低于300克,对落后产能和不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坚决淘汰关停,东、中部地区要提前至2017年和2018年达标。”
会议同时明确,“对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要加大政策激励,改造投入以企业为主,中央和地方予以政策扶持,并加大优惠信贷、发债等融资支持。中央财政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向节能减排效果好的省份适度倾斜。”
诸多业内人士认为,通过超低排放改造,燃煤机组大气污染物可达到甚至优于天然气发电大气污染物排放,并将由此形成一个规模超过千亿元的燃煤机组改造市场。
治理原煤燃烧迫在眉睫
对近日京津冀地区出现的大范围雾霾,环保部和有关专家学者经过初步分析认为,在华北区域,原煤燃烧和工业排放是此次重污染的最主要来源。
环保部通报称,此次重污染期间,化石燃料或生物质燃烧排放的一次颗粒物增加明显,原煤散烧对近地面污染贡献最高,低矮面源污染对PM2.5浓度贡献最大。
由于取暖加大燃料消耗,冬季一直是我国大气污染较为集中的时期。环境监测数据显示,全国重点区域各省(区、市)供暖季PM2.5平均浓度均比全年平均浓度高20%左右。特别是北方地区,在进入采暖期后,受季节性燃煤影响,污染物排放量剧增,供暖季PM2.5平均浓度贡献度约占全年的约三成。
而劣质煤更加剧了污染排放。环保部最近的督查发现,一些区县劣质煤散烧污染,如北京市丰台区南苑路三营门公交站附近有一无名洗浴场燃煤小锅炉冒黑烟;新发地马家楼桥出口东有居民使用劣质煤取暖,冒烟明显。
中国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柴发合对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表示,在冬季,对北京和周边地区的燃煤,以及城乡结合部、农村的散烧监管不到位,加上供热锅炉等排放量增大,都加剧了污染。
观测数据显示,与燃煤排放直接相关的有机物、硫酸盐、黑炭等物质,是PM2.5的主要组成成分,也证明了煤炭污染是导致本次华北地区大范围空气重污染的首要来源。
“底限标准”正当其时
多项数据表明,原煤污染和工业排放是雾霾重要“元凶”之一。而在我国的能源消费结构中,一次能源以煤为主、电力生产以火电为主的格局将长期存在。我国要在保持经济增长的同时兑现减排承诺,煤炭清洁高效利用成为关键。
12月2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强调,“要结合‘十三五’规划推出所有煤电机组均须达到的单位能耗底限标准。”
“这是一个积极的信号,体现了我国坚决治霾的决心。”柴发合表示,全面实施燃煤电厂的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意味着我国燃煤电厂污染治理水平有望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业内人士表示,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很有必要,一定要设置一个“底限”指标。实施燃煤电厂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是一件好事,但不能只有“平均指标”,还要有一个“底限指标”。如果只在全国“平均”,那各个区域可能有的会很高,有的则很低。一定要抓住高效清洁利用燃煤这个“牛鼻子”,核心问题是把煤耗降下来。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在采访中了解到,上世纪90年代以来,地方逐步关停立窑小水泥项目就经历过这样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先关停日产300吨的项目,然后是日产500吨的项目,再到后来日产千吨的项目也逐步关停。这个过程就是在遵循“底限”标准。
千亿元大市场呼之欲出
近年来,涉及火电企业“超低排放”的政策措施频繁出台。
2014年7月,被称为“史上最严”的《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开始执行。
2014年9月,《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2014-2020年)》由三部委联合印发,要求全国新建燃煤发电机组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00克标准煤/千瓦时;到2020年,现役燃煤发电机组改造后平均供电煤耗低于310克/千瓦时。而且燃煤发电机组必须安装高效脱硫、脱硝和除尘设施,到2020年前力争完成改造机组容量1.5亿千瓦以上。
中国经济导报记者获悉,随后,江苏、山东、山西、河北等省份也陆续出台了地方版的燃煤机组超低排放改造相关政策和规定,有的省还提出了比国家标准更为严格的要求。
在国家对环境保护和火电排放要求日趋严格的大背景下,煤电企业出于谋求自身生存发展,以及新上项目等诉求,也开始纷纷“试水”超低排放改造。
据测算,若按除尘改造50万/千瓦、脱硫改造120万/千瓦、“低氮燃烧+SCR”脱硝改造100万/千瓦单位投资估算,实现“到2020年完成1.5亿千瓦机组的改造”的原定目标,将带来除尘75亿元、脱硫180亿元、脱硝150亿元,累计405亿元的改造市场。而此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2020年前将对燃煤机组全面实施超低排放和节能改造,则意味着改造市场规模将大幅扩容。
相关人士指出,2016年煤电超低排放改造市场将达到全面高峰。我国煤电装机容量在“十三五”将达到10亿~11亿千瓦,扣除落后关停的燃煤机组以及近年新增的机组,对应的改造市场规模将超过千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