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界把污水的常规处理和应急处理称为“阵地战”和“游击战”。在当前条件下,两者的结合成为防止污水直排、治理河湖黑臭的经济有效方式。“阵地战”解决了全国约80%的污水处理,“游击战”是阵地战的有益补充,解决剩余的20%直排污水。
目前,在“阵地战”上,各地政府已经具备了丰富的经验和模式。而“游击战”怎么打,还处于探索中。记者近日来到位于北京清河的污水应急处理站,实地调查了污水应急处理的技术和效果。
项目建设: 规模和投入不必像污水处理厂那么大,应体现投资小、运营机动灵活的特点
清河是北京北部主要的城市排水河道,全长23.6公里,流域面积达210平方公里,在北京的河湖水系中占有重要地位。2006年,北京市曾经投入超过6.4亿元整治清河,用于形成北京奥运会重要场地之一的奥林匹克公园及周边生态环境水清岸绿的景观。
然而好景不长,清河水质在奥运会后再度恶化,不少河段出现黑臭现象。究其原因是清河两岸排污口众多,工业企业和城中村排污口对河流的污染严重。
对此,北京市再次治理清河水质,重点针对未纳入管网污水进行治理。清华大学环境学院高级工程师钟晓红介绍说,城市发展中会存在临时排污的情况,由于污水收集管网建设不能一蹴而就,临时排污点就需要应急处理措施。应急处理技术设施规模和投入不必像污水处理厂那么大,要体现投资小、机动灵活的特点。
这样的设想在清河北岸河北村项目中得以实现。北京市对清河的新一轮整治中,按照务实有效的思路,通过认真的技术比选,选择了超磁透析技术对河北村集中排污口进行应急处理。
处理站建设在河北村排污口上游、清河路北绿化带北侧的一块荒地上,集装箱式的可移动主体设备占地仅约40平方米,整个水处理站总占地面积也仅520平方米,处理规模却能达到2000立方米/日。
记者在现场看到,污水处理应急设备就建在清河岸边,设备外观是一个矩形厢体,厢体内的装置全部标准化配置。
据处理站工作人员介绍,这套污水应急处理设施从安装到运营只需要两个星期的时间。由于设备自动化程度高,目前处理站有两名工作人员进行日常维护。
据介绍,这样的污水处理站基建设备投资按吨水计仅为500元左右,是同等规模污水处理厂的1/6~1/8,其运行费用在0.1元~0.5元/立方米,略低于城市污水处理厂。也就是说,一级强化应急处理在成本方面具有很大的优势。
技术选择: 一级强化处理是应急处理的优选技术,成本低、效果好,悬浮物和总磷去除率可达90%以上
有些污水之所以要采取应急处理手段,就是因为存在种种客观原因,不便做常规处理,如城中村、城郊接合部、边缘住宅小区的存在,注定在城市化进程中应急处理应该是常态化的。那么,应急处理应该选择什么样的技术呢?
中国工程院院士钱易认为,污水处理采用什么技术手段,应当根据污水处理后的用途来选择,在当前国情之下,不宜一刀切地追求高标准技术。
业界专家普遍认为全面覆盖污水处理,需要3种层次技术的协调配合。三级处理是着眼回用的高级处理,标准高、投入大;二级处理是普遍化的常态处理,当务之急是要使之稳定正常运转,发挥预定的作用;与此同时,还需要污水的一级强化处理作为补充。应急处理采用一级强化技术就是这种补充。
据研究,虽然一级强化工艺出水水质标准没有二级处理高,但是其单位污染物的去除成本却远高于二级处理和三级处理。因此,在当前,解决20%污水直排问题,采取应急的一级强化处理技术措施就是最有效的选择。只有这样,才能更好地抑制黑臭,整体水环境会显著改善。
在清河河北村项目中所采用的超磁透析技术就属于物化法的一级强化处理技术。
记者在河北村污水处理站看到,未处理的污水与处理后的出水形成了鲜明对比,一边浑浊一边清澈,处理后的出水与清澈的清河干流融为一体,再也不是以前在排污口下游形成扇形污染带的样子。
有关技术人员介绍说,虽然为一级强化处理技术,但是悬浮物和总磷去除率可达到90%以上,COD去除率可达40%~60%,非常显著地削减了污染负荷。
据悉,由于停留时间短、处理效果好,2012年,超磁分离技术获得了北京市科技进步奖一等奖。
商业模式:探索建立1~5年的应急合同环境服务模式,以效果为导向的合同环境服务值得推广
污水的应急处理弥补了常规污水处理的不足,是形成污水处理全覆盖的重要补充手段。在当前城市污水常态化、阵地战的二级处理已经取得巨大进展的情况下,正视仍然存在20%左右直排污水的现状,以求真务实、积极作为的思路加强一级强化的应急处理的应用,就显得十分必要。而要扩大污水应急处理的应用,还需要建立合理的商业模式。
“目前,合同环境服务在环保产业中的运用得到了环境保护部的鼓励和支持,作为一种商业模式正得到探索、走向完善。针对水污染应急处理需求,应当以效果为导向,探索建立应急合同环境服务。”钟晓红说,新建污水处理厂的建设—运营—移交模式(BOT)是合同环境服务模式的一种,已经成熟。污水应急处理的商业模式可以多样化,既可以采用甲方购买设备并委托乙方运营的模式,也可以采用甲方购买环保服务的模式,这些都属于以效果为导向的合同环境服务。
据了解,在河北村项目中,甲方并不购买设备、也不承担工程建设费用,而是双方合同约定处理效果,由乙方承担工程建设、生产制造并集成安装设备,直至负责运营,达到约定的处理效果,甲方按照合同约定实行吨水付费。这是典型的政府采购环境保护公共服务的范例,也是应急合同环境服务的典型案例,值得大力推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