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与总结了2014年下半年至2015年上半年在从事及调查研究的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产品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点及影响因素。针对不同的问题点及影响因素,提出自己看法,并提供可能的解决方案。
1、背景
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随机抽取了浙江省宁波市、台州市、绍兴市、嘉兴市、舟山市和辽宁省沈阳市共计17个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与研究,发现由于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自身"投资大、要求高、周期长"的特点,项目管理与资金瓶颈、技术瓶颈、信用瓶颈并列在成为四大难点。而产品管理的难点在项目管理、技术瓶颈、信用瓶颈三个难点中都有不同程度的体现。
2、供应商的选择
2.1业主指定供应商
优先使用项目所在地的供应商或之前实施过当地项目的供应商成为业主不成文的"心结"。调查研究表明,宁波市的业主倾向于推荐宁波燎原灯具股份有限公司,嘉兴市的业主倾向于推荐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和浙江生辉照明有限公司,台州市、舟山市、沈阳市的业主则倾向于推荐之前实施过当地项目的杭州等地供应商。交叉推荐和跨区域推荐的比例相对比较小。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合同能源管理服务合同中单一条款书面指定的1例,实施委托函(盖公章联络函)推荐1例,口头推荐及其它非正式推荐几乎覆盖了余下的15个项目。这其中不乏地方保护主义、本届地方政府官场求稳的心态、跑技术不如跑关系三种弊病,也不排除只是一种偶然巧合。推荐的理由五花八门,归结起来的模版如下:2013年-2014年XXXXXX辖区共完成5100余盏路灯节能改造,其中2013年2400盏,2014年2700余盏,改造采用了浙江XXXX有限公司的LED路灯产品,自安装使用以来,运行稳定,质量可靠,为使辖区路灯统一美观,减少LED路灯备件库存,便于运营维护,请(优先)选择浙江XXXX有限公司产品作为路灯节能降耗改造实施产品。
弊端:不利于投资方或节能服务公司对产品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控制;
对策:在这种"店大欺客,客大欺店"的博弈中,即使通过样板示范工程(如:试挂LED路灯),证明其它厂家的产品比指定厂家的产品效果更好并顺利切换了供应商,也难免在项目实施、运营、维护、回款过程中,遇到一些人为的干扰麻烦。因为项目从实施至运营维护回款结束,不可能每一个细节都是完美的。
2.2合作伙伴推荐供应商或灯具厂家自带项目
作为只收取佣金(如:信息费用)的合作伙伴推荐LED路灯厂家,一方面是对推荐LED灯具厂家产品、服务等方面的信任,另一方面也可能存在关联的政治、经济利益。灯具厂家鉴于资金流的考虑或由于规模小、企业性质(如:私营企业)、企业资质短缺等原因,未能充分获取业主的信任,把已经"煮熟的鸭子"拱手让出来与投资方或节能服务公司,提出必须使用自己的灯具产品也是"合情合理"的要求。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9个项目属于合作伙伴推荐供应商或灯具厂家自带项目,约占53%份额。
弊端:同样不利于投资方或节能服务公司对产品价格、质量、服务等方面的控制;
对策:协商解决,在利益分配方面进行多轮回的角逐。
2.3自主选择供应商
完全排除市场因素的干扰,不再是单一来源采购方式,而是在合格供应商名录中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采购是LED路灯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中国梦"。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仅有5例,不足30%的份额。而且在这5个项目初步意向洽谈开始,就有四面八方闻风而动的"打招呼、说人情"接踵而来,它们分别来自政府部门、业主、合伙伙伴、供应商、行业协会、集团公司内部各层领导及同事,目的只有一个就是推荐供应商、推荐产品。群雄逐鹿后,势力均衡被打破,最终"中标"的供应商往往让基层采购人员、技术人员"既在意料之中,又在意料之外",真正完全彻底由基层采购人员、技术人员"自主"决定采购的项目只有1例,而且是投资额不足50万的项目。
弊病:扰乱正常的采购程序,加重了基层采购人员、技术人员的工作量;
对策:减政放权、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3、产品质量的控制
3.1技术评价标准
技术评价标准基本上都沿用并略高于《2012/2013年度半导体照明产品财政补贴推广项目》招标文件产品技术要求:
⑴寿命:30,000h以上;
⑵光通维持率:燃点3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6%;燃点6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92%;燃点10000h,光通维持率不低于86%;
⑶防尘、防固体异物和防水等级IP65/IP66;
⑷安全指标:达到GB7000.5-2005《道路与街路照明照明灯具安全要求》的要求;通过国家自愿性产品认证;
⑸骚扰电压:符合GB17743-2007《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制和测量方法》要求;
⑹谐波电流限值:符合GB17625.1-2003《电磁兼容限值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要求;
⑺电磁兼容抗扰度:符合GB/T18595-2001《一般照明用设备电磁兼容抗扰度要求》;
⑻灯具配光:符合GB/T9468-2008《灯具分布光度测试的一般要求》或GB/T7002-2008《投光照明灯具光度测试》;产品应用后,LED路灯应达到《城市道路照明设计标准》CJJ45-2006照明设计要求;
⑼其他相关技术指标须同时符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半导体照明产品技术要求(2010版)"和招标文件中"技术评价因素"(见附件表1)的要求。
⑽要求提供的检测报告为国家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接受与认可的相关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
表1技术评价因素【LED路灯,满分42分】
序号 | 评定参数 | 等级 | 指标要求 | ||
1 | 功率 | [|实测功率-标称功率|/标称功率]×100% | Ⅴ | >4%且≤10% | |
Ⅳ | >3%且≤4% | ||||
Ⅲ | >2%且≤3% | ||||
Ⅱ | >1%且≤2% | ||||
Ⅰ | ≤1% | ||||
2 | 功率因数 | 实测值 | Ⅳ | ≥0.95 | |
Ⅲ | ≥0.96 | ||||
Ⅱ | ≥0.97 | ||||
Ⅰ | ≥0.98 | ||||
3 | 初始光通量 | (初始光通量/额定光通量)×100% | Ⅴ | ≥90%且<95%或>115%且≤120% | |
Ⅳ | ≥95%且<97%或>108%且≤115% | ||||
Ⅲ | ≥97%且<98%或>105%且≤108% | ||||
Ⅱ | ≥98%且<99%或>102%且≤105% | ||||
Ⅰ | ≥99%且≤102% | ||||
4 | 初始光效 | 额定相关色温(T)≤3500K | Ⅳ | ≥85且<92 | |
Ⅲ | ≥92且<95 | ||||
Ⅱ | ≥95且<98 | ||||
Ⅰ | ≥98 | ||||
3500K﹤T≤6500K | Ⅴ | ≥90且<100 | |||
Ⅳ | ≥100且<105 | ||||
Ⅲ | ≥105且<109 | ||||
Ⅱ | ≥109且<115 | ||||
Ⅰ | ≥115 | ||||
5 | 3000hrs光通维持率 | Ⅳ | ≥96%且<98% | ||
Ⅲ | ≥98%且<100% | ||||
Ⅱ | ≥100%且<103% | ||||
Ⅰ | ≥103% | ||||
6 | 6000hrs光通维持率 | Ⅳ | ≥92%且<98% | ||
Ⅲ | ≥98%且<100% | ||||
Ⅱ | ≥100%且<102% | ||||
Ⅰ | ≥102% | ||||
7 | 10000hrs光通维持率 | Ⅲ | ≥86%且<94% | ||
Ⅱ | ≥94%且<97% | ||||
Ⅰ | ≥97% | ||||
8 | 初始相关色温 | 额定相关色温(T)≤3500K | ︱额定值-实测值︱ | Ⅲ | >80且≤100 |
Ⅱ | >50且≤80 | ||||
Ⅰ | ≤50 | ||||
3500K﹤T≤6500K | ︱额定值-实测值︱ | Ⅲ | >100且≤200 | ||
Ⅱ | >50且≤100 | ||||
Ⅰ | ≤50 |
3.2技术评价及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的问题点
⑴照明设计师的困惑
思想的野马所能达到的地方,现实中未必能达到。能在效果图上画出来,却无法在现实中做出来,或者实际的效果与预期出入很大。对于大多数照明设计师而言,选择LED路灯是他们很头痛的问题,因为中国LED路灯品牌众多,质量、款式、造型等参差不齐,导致他们对产品的了解都十分混乱,因此在选择LED路灯时经常会遇到灯具产品与实际设计设想相差甚远的情况。每一个设计使用的灯具,都希望厂家提供实物样品供照明设计师察看、实验,以确定该产品的配光、防眩、舒适度、光通维持率等方面都符合要求,实际上由于工期及其它非正常因素的压力,施工已经开始或已经竣工,照明设计师也未必能看到全款全系列完全符合要求的样品。市场上LED路灯的"千篇一律"抄袭风格,也超出了倾向于个性化工程设计的照明设计师们的预期。
⑵检测报告的完整性
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国家节能产品认证机构接受与认可的相关国家级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与实际样品规格/型号/图片不符合的5例,仅提供安全性、光学相关检测报告的5例,只能提供非国家级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的5例,能提供中国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CQC产品认证证书2例。
⑶LED电源的可靠性
2014年7月16日,国家认监委发布2014年第23号公告,对原有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进行调整修订,LED电源等产品被纳入CCC认证(中国强制性认证,也简写成"3C认证")范围,新版实施规则于2014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严格执行并积极落实的只有5例。
LED路灯电源使用最多的前三名供应商分别是明纬企业股份有限公司、英飞特电子(杭州)股份有限公司、茂硕电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公开质(量)保(证)期最长均为五年,而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要求质(量)保(证)期或者说合同期限都为五年以上,甚至还有要求十年以上的。从经济学或成本会计的角度,通常六年一个合同周期对于投资方或节能服务公司来说是最划算的,前三年内收回成本,后三年赚取合理的利润。在一个合同周期内更换一次先失效的LED电源或LED路灯,将损失10%以上的毛利润。
⑷竣工验收的戏剧性
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按照既定流程进行综合效能自我检查与系统节能自我检测,然后组织专家委会员或双方认可的第三方进行检测,有3例;抱着"无论用什么方法,无论产品质量如何,只要能拿到竣工验收报告就行"心态的14例。
在同一条道路上,由于历史原因,可能会出现不同的杆距、不同的杆高、不同的路宽,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17个项目中,最大实测杆距为57米,最小实测杆距为26米,最大实测杆高为11米,最小实测杆高为8米,最大实测路宽20米,最小实测路宽16米,在保持原来条件不变的情况下,可以完全达到国家标准几乎没有可能,即使采用顶端配置的LED路灯,效果也只能优于原来高压钠灯。
⑸所有者或管理者的固执
原来在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之间通常安装额定功率250瓦+250瓦高压钠灯/基,照明设计师在实地勘测后,根据CJJ89-2012《城市道路照明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等国家标准,鉴于平均照度、均匀度等方面的考虑,一般倾向于推荐加强机动车道LED路灯功率及额定光通量,降低非机动车道LED照明灯具的功率及额定光通量,在实地调查与研究的6个相关项目中,只有1例的所有者或管理者书面同意执行照明设计师的推荐方案,其它拒绝的理由五花八门:①害怕背上固定资产流失或偷工减料的"坏名声";②不利于后期备品备件的购买(运维维护);③担心老百姓不适应;④要与周围环境保持一致性;⑤节能改造方案已经报备;LED路灯的外观造型、颜色等也会遇到与原来保持一致的要求,而且不可变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