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5年11月,按照节水“三同时”制度要求,我县共审查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共55件,其中,符合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单位(企业)达19家,其余36家未达到建设条件的,均督促建设单位按要求同期配套铺设再生水用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以便将来使用城市(区域)再生水;符合雨水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单位(企业)达54家,基本上实现了建设项目雨水收集利用设施100%配套目标。据统计,目前我县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设计规模累计达15207m3/d,雨水收集利用设施设计规模累计达34383 m3/d。
下一步,将结合我县三年示范期(2015—2017年)节水型社会建设契机,紧紧围绕创建节水型社会这个中心和目标,不断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理念,继续抓好新、改、扩建建设项目节水措施方案审查工作,特别是对符合分散式再生水利用设施、雨水收集利用设施建设条件的,必须督促建设单位同期配套建设,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确保节水“三同时”制度得到全面落实,节水型社会建设关键领域取得重大进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