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福建省人大常委会会议上了解到,目前福建省31个危险废物利用处置重点项目中,已建成12个,处置能力较2010年增加2倍。
省人大常委会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一法一规定”的执法检查报告指出,福建省各级政府健全规范管理体系,取得初步成效。其中开展全国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系统试点工作,建立危险废物产生企业和经营单位、固体废物进出口企业的重点源动态数据库,对危险废物运输车辆在线监控,初步实现信息化管理。
同时,报告也指出,2014年全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与国家要求的目标差距较大。为此,执法检查组建议,要大力推进危险废物焚烧、填埋等设施建设,保障项目用地,争取到2020年,每个设区市至少建成1家危险废物综合处置场和填埋场。积极鼓励大型石油化工等产业基地和化工、制革等工业园区配套建设危险废物处置场,争取到2020年底,工业危险废物和医疗废物就近就地得到安全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