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这里的环境变得越来越好了,空气质量得到了很大改善,噪声污染也得到了有效治理。”11月16日,居住在中电投抚顺热电分公司附近的居民赵先生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达了对中电投抚顺热电分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认可。群众的认可源于这家企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高度重视。
该市冬天较为寒冷,是辽宁省冬天较寒冷的地区之一,供暖期长达5个月。因此,发电和供暖成为中电投抚顺热电分公司的主要任务和企业定位,而在保证发电和供暖的同时,又要确保环保达标,就成为公司的重中之重。
中电投抚顺热电分公司在基建期投入4.5亿元用于环保设施建设,即建设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石灰石湿法脱硫装置、SCR脱硝系统、海新河中水回用、厂内污水零排放系统、封闭式圆煤仓、气力除灰系统以及烟气在线连续监测装置。
在中电投东北公司的大力支持下,想尽一切办法,投入5500万元用于噪音、除尘等治理,将居民反映的噪音、烟尘等一系列问题一一解决,目前完全符合国家要求的环保标准。
随着人们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环境质量也逐渐被人们所重视,国家也先后出台一系列的环保法律法规,对企业的污染物排放也要求得更加严格。为了达到新排放标准的要求,中电投抚顺热电分公司在集团公司、东北公司的大力支持下,克服资金短缺的困难积极筹措资金,在2013年、2014年投资4720万元对1号、2号机组的静电除尘器进行了改造,将原有的双室五电场静电除尘器更换为电袋复合式除尘器,即:保留一电场,拆除其他电场,在原有位置安装布袋除尘,使烟尘排放浓度由原有的50毫克/立方米降低至25毫克/立方米以下,全年减少了烟尘排放大约250吨。
为落实国家关于煤电节能减排升级与改造行动计划的精神,实现电厂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基本达到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作为中电投集团公司超洁净改造试点单位的中电投抚顺热电分公司投资3000余万元在集团公司率先对2号机组进行脱硫、脱硝增容改造,改造后烟尘排放浓度低于1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35毫克/立方米,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现2号机组已经投入运行,各项排放指标均低于燃气轮机组排放限值的要求。2号机组的投入运行,标志着该公司超洁净改造工程的成功,为集团公司所有机组的改造工作积累了经验,奠定了基础,为该市空气环境质量改善做出了突出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