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萨克斯坦能源部日前发布消息称,到2020年末,哈萨克斯坦将建成106座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总装机容量超过3054兆瓦。
能源部表示,所有项目将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完成融资,而不采用政府预算。政府计划到2020年实现可再生能源发电量占总电量的比例为3%,到2030年逐步增至10%。
能源部还透露,这106个发电设施中包括28座太阳能发电站,累计装机容量为713.5兆瓦,分布于国内阿拉木图、江布尔、阿特劳、卡拉干达州、克孜勒奥尔达、南哈萨卡斯坦和曼吉斯陶州。
为了鼓励可再生能源发展,哈萨克斯坦政府还将对可再生能源发电实施上网电价补贴政策,目前的标准为风电每千瓦时22.68坚戈(约合人民币0.47元),太阳能电力34.61坚戈(约合人民币0.72元),小型水电16.71坚戈(约合人民币0.35元),生物质能32.23坚戈(约合人民币0.67元)。但是,根据每年的通货膨胀率不同,补贴政策也将随之调整。
与此同时,哈萨克斯坦结算和金融中心将从事可再生能源电力的买卖。此外,根据国家相关法规要求,输电企业必须向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提供并网基础设施,且可再生能源电力输送是免费的。从事可再生能源发电设施设计、施工和运营的企业可以获得投资优先权。(本文采用实时汇率1人民币=48.1307哈萨克斯坦坚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