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城区刘女士:我已用上了智能电表,感觉确实方便。但我最近的一次购电时发现,我的电表里怎么会产生了若干元的阶梯差价电费呢?
国网北京市电力公司:从2012年7月起,本市居民正式实施了阶梯电价,使用智能电表的用户,以日历年内累计用电量来执行阶梯电价,阶梯差价电费不在智能电表实时结算。
北京地区目前的第一档阶梯电量为每年2880度,第一档电价是0.4883元/度;年度电量在2880度-4800度之间的,执行第二档电价是0.5383元/度;年度电量在4800度以上的,执行第三档电价是0.7883元/度。
在一个日历年内,智能电表用户先按第一档电价由表计实时结算电费,电力公司每月按客户累计用电量和阶梯电价年分档电量标准,计算出您第二档及以上用电量的阶梯差价电费,这部分电费需要客户在下次购电时一次性全额补交。客户购电时所见的阶梯差价电费,即为其之前用电应补购的阶梯电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