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日前发布,广东省河源市将实施土壤环境基础调查、保护优先区域建设及土壤污染治理等4类重点工程,治理工作将持续到2020年。
《方案》明确提出,到2015年底,要摸清全市重点区域土壤环境状况,划定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立严格的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保护制度,初步遏制土壤污染加重趋势,确保全市耕地土壤环境质量调查点位达标率不低于国家下达的目标值;建立土壤环境保护和综合治理协调管理机制;对全市3个国家产粮(油)大县和市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开展例行监测,基本建成土壤环境质量监测网;初步控制受污染场地再开发利用环境风险;有序推进典型区域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建设。到2020年,耕地土壤环境得到严格保护,受污染土壤环境风险得到有效控制,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点取得明显成效,土壤环境综合监管能力得到显著提升,土壤环境保护地方性技术标准与规范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全市土壤环境质量得到明显改善。
为了实现上述目标,河源市将实施土壤环境基础调查、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土壤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等4大类重点工程项目。具体包括产品产地土壤重金属污染调查、环境保护优先区域划定、环境保护优先区域防护设施建设、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试点示范建设、土壤环境监测能力建设、土壤污染事件应急能力建设、保护宣教能力建设7项工作,工程施工时间持续到2020年。
为了确保耕地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土壤环境安全,河源市划定了土壤环境保护优先区域,要求各县区要按照“集中连片、动态调整、总量不减”的原则,以县区为基础单元,将本地区连片耕地和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划定为土壤环境优先保护区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