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南能源监管办组织获得准入的发电企业和用户企业在电力交易平台上进行首次交易,达成交易电量85000MWh,交易出清价为467元/MWh,相对火电标杆上网电价下降5元/MWh。此次交易共有24家用户参加报价,占准入用户企业数量的35.8%,共12家发电企业全部参加报价。作为买方,用户申报电量9.59亿千瓦时,其中成交占比8.86%,最高报价472.1元/MWh,最低报价451元/MWh。作为卖方,发电企业申报电量6.54亿千瓦时,其中成交占比13.0%,最高报价487元/MWh,最低报价467元/MW。
由于交易周期短,加之四季度相当一部分企业已经通过直接协商的方式交易了相当一部分电量,四季度所剩可供撮合交易的电量规模有限。因此,买卖双方申报电量不大;此外,双方价格预期偏离(特别是卖方价格预期较高),最终成交电量额度不大。但是,首次撮合交易的成功,标志着湖南省电力直接交易深度试点取得了新进展,标志着湖南省直接交易方式取得新突破。同时,本次撮合交易检验了交易平台,丰富了市场主体实践经验,展示了集中撮合平台化交易的效率。
为了推动集中撮合交易,湖南能源监管办、省经信委和省电力公司做了长期大量基础性工作。自2014年以来,湖南监管办负责起草制定了撮合交易规则,为撮合交易和平台建设创造了基础条件;省电力公司在国家电网公司的统一安排下组织建设了交易平台,监管机构进行了督促,参与了测试;同时,有关各方还共同组织了多次培训演练,买卖双方市场主体积极参与。
此次撮合交易也暴露了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市场力防范与监管问题、市场主体多元化建设问题、省内外市场统筹问题、输配电价执行问题以及相关法规建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