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解振华9日说,为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对未完成节能减排任务的地区,国务院领导同志将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限制新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同时,设置能源消费特别是煤炭消费的“天花板”,适当调减雾霾严重地区和能耗大省能耗增量。
解振华在第五届地坛论坛上说,根据“十二五”规划和中期评估,“十二五”前三年,我国能耗强度完成情况滞后于时间进度,完成既定的目标还须付出艰苦努力。
为此,国务院最近发布了《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今明两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的目标任务,并推出了30项具体措施。重点推动强化节能低碳目标责任、控制能源消费增量等六项工作。
他说,为强化节能低碳目标责任,我国将开展节能和碳强度目标责任完成情况现场评价考核,向社会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对未完成任务的地区,国务院领导同志将约谈地方政府主要负责同志,并限制新上高污染、高耗能项目。
为控制能源消费增量,我国将适当调减雾霾严重地区和能耗大省能耗增量,适当调高经济欠发达地区需求,将能耗增量分解到各地区,并加强预警调控和监督检查。
此外,我国还将完善能源价格政策、环保收费政策,加强对节能低碳企业的财政支持和税收优惠政策,创新有利于低碳发展的金融政策。
解振华说,根据联合国专家组有关报告,1880年—2012年,全球表面平均温升达0.85摄氏度,进一步确认了人类活动引发气候变化的科学结论。目前各方正努力推动到2015年达成新的全球协议,对2020年后全球强化减排行动作出安排。面对全球碳排放约束进一步趋紧的形势,我国作为温室气体排放大国,在全球应对气候变化进程中面临越来越大的国际压力。
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司副司长吕文斌9日也表示,我国将把节能减排作为向环境污染和低效浪费宣战的有力武器,坚持用“铁规”和“铁腕”推进节能减排,确保实现“十二五”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
本届论坛是由发展改革委应对气候变化司和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共同主办。本届论坛聚焦京津冀一体化和碳市场建设两大热点,发布了多项低碳创新研究成果,包括中碳指数、中国企业碳披露报告和电力行业模拟碳交易研究报告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