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省政府批复同意《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山东省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整治行动正式启动。依据《方案》确定的10年整治目标与技术路线图,到2025年,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在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形势堪忧——
2014年完成的地下水超采区评价成果显示,山东省地下水超采主要有浅层孔隙水超采和深层承压水超采两种类型。全省地下水超采量为每年6.4亿立方米,其中浅层孔隙水超采量1.8亿立方米,深层承压水超采量4.6亿立方米。
根据《山东省水资源公报》,2014年全省总供水量214.52亿立方米,其中地表水供水量58.65亿立方米,外调水总用水量62.61亿立方米,地下水供水量85.99亿立方米。地下水仍是山东省第一供水水源,其中浅层水开采量81.45亿立方米,占94.7%;深层水开采量4.04亿立方米,占4.7%。
全省共有浅层孔隙水超采区8处,涉及德州、聊城、济宁、泰安、威海、烟台、潍坊、淄博、东营、滨州等10个市,超采区总面积超过1万平方公里,其中一般超采区8368.23平方公里,严重超采区2064.94平方公里。根据深层承压水“开采即为超采”的划定原则,深层承压水超采区分布于鲁西北黄泛平原区,总面积4.3万平方公里,涉及济南、淄博、东营、济宁、滨州、德州、聊城、菏泽等8个市。
地下水超采,造成地下水位持续下降,引发生态环境恶化或环境地质灾害。目前,全省超采区地面沉降大于30毫米的面积超过4000平方公里,部分泉群流量减少甚至干枯,海(咸)水入侵区面积达1560平方公里,还造成了湿地萎缩、湖泊干涸、地下水污染加剧,危害巨大。
严控超采——
省水利厅水资源处处长刘肖军介绍,《方案》提出,到2020年,全省浅层地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压减50%,浅层超采区面积逐步减小;到2025年,全省深层承压水超采量全部压减,浅层地下水超采区基本消除,部分深层承压水超采区水位有所回升,在平水年份基本实现地下水采补平衡。
根据山东省水利普查资料,截至2011年,全省共有深层承压水开采井3834眼,其中1544眼为工业生产自备井,364眼为城镇生活用水井,1544眼为农村生活用水井,382眼为农业灌溉用水井。
《方案》提出,2015到2020年,全省超采区深层承压水开采井封存1540眼,永久填埋376眼,共压减深层承压水约2.3亿立方米;2020年到2025年,全省封存1542眼,永久填埋376眼,再次压减2.3亿立方米。
2015到2020年,全省压减浅层地下水1.8亿立方米。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地区的自备井要分期全部封填。
山东省还将积极推广节水灌溉技术,2015到2020年,超采区内新增高效节水灌溉面积403.2万亩;2020到2025年新增329.9万亩,届时年节水量将达4.6亿立方米。
着重开源——
“要留下雨洪水,补充地下水。”最近召开的全省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工作电视会议呼吁,“现在就大量超采地下水,将来如果遭遇严重旱灾,怎么办?现在开始,就要藏水于地下!”
据了解,山东省降水时空分布不均,7、8、9月份降水量占全年70%以上,降水量则由鲁东南向鲁西北递减。在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同时,每年夏季,降水形成的雨洪径流,有的未能回收,有的进入水库却因库容不够不得不排掉,浪费严重。
记者从省水利厅发展规划处获悉,去年6月,省政府出台《关于加强雨洪资源利用的意见》,提出通过大中型水库增容、新建山丘区水库、平原水库、实施重大调水工程等七种途径,努力增加水资源有效供给,匡算总投资642.87亿元,规划新增兴利库容35.14亿立方米,新增供水能力38.64亿立方米。2015年落实的17个项目,前期工作基本完成,工程建成后可新增供水能力5.56亿立方米左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