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零时,同煤漳泽电力塔山发电公司2号机组湿式电除尘系统改造顺利通过168小时试运行,系统设备运行稳定,各项参数正常,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烟尘的平均排放浓度分别为35毫克/立方米、20毫克/立方米、2.5毫克/立方米,这标志着该公司2号机组全面实现超低排放。
2014年,国家下发超低排放标准,要求火电企业的氮氧化物排放浓度低于50毫克/立方米,二氧化硫排放浓度低于35毫克/立方米,烟尘排放浓度低于5毫克/立方米。该公司作为全省试点企业率先启动超低排放技术改造,对脱硝催化剂进行优化,对脱硫系统喷淋层、循环泵、除雾器等设备进行改造,先后完成了1、2号机组的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技改工程。今年又增加湿式电除尘系统,目前,2号机组的超低排放技改工程全部完成,各项排放指标达国内一流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