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和贵州成为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省份。国家发改委于11月12日发布上述消息。
国家发改委同时宣布:筹建北京和广州两大电力交易中心。
这意味着从2015年3月启动的新一轮电力体制改革将于近期取得较大进展。
云贵两省前期改革得到认可
新一轮电改以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文号为中发[2015]9号,以下简称电改9号文)为标志。
过去八个月中,改革的试点工作仅限于输配电价领域。国家发改委陆续将深圳、内蒙古、安徽、湖北、宁夏和云南等6省市纳入输配电价试点区域。
此次云南和贵州被确定为综合改革试点,意味着这两个省份将遵循电改9号文进行全面改革。所谓全面改革,即改革范围将从输配电价延伸至发电侧和售电侧,要以市场化为方向,建立相对独立的电力交易机构,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包括进行跨省跨区域的电力交易等。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接受财新记者采访时表示:确认云南和贵州作为试点,与这两个地区自身特点相关。它们都是电力供给大省,同时又有大量的工业企业,这两地的地方政府对于电力改革也非常积极。
云南省在电改9号文下发之前就已经自发开展了电力市场化交易改革。2014年12月底,该省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下发《2015年云南电力市场化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的通知》,安排省内绝大部分发电企业在规定的基数电量之外以竞价方式进行电力市场化交易。试点涵盖四种交易模式,即直接交易、集中竞价交易、挂牌交易和发电权交易。
记者了解到,2015年全年云南省省内水电企业和工业电力用户的市场化交易电量将达到300亿千瓦时,水电和火电的发电权交易电量为60亿千瓦时。
贵州省也在电改方面有所动作。7月底,该省出台《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工作方案》,从输配电价改革、电力市场建设、售电侧改革、跨省跨区电力交易等方面提出了详细的试点方案,并确定了相关改革的牵头部门。
此次,国家发改委确定云南和贵州为首批电力体制改革综合试点,意味着这两个省此前的部分改革得到了认可,改革力度还将进一步加大。
电力交易中心或选择会员制
国家发改委此次还发布信息称:已经组建了专门的工作组筹建北京电力交易中心和广州电力交易中心。相关事宜正在与国家电网公司、南方电网公司以及发电集团公司研究协商。其他区域和省级交易机构的组建方案亦处于酝酿之中。
华北电力大学能源与电力经济研究咨询中心主任曾鸣告诉财新记者:北京和广州这两大电力交易中心是国家级交易中心,是基于目前两个大网,即国网和南网的总部建立的跨区交易中心,主要的目的是为了将来进行跨区电力交易。
对于未来这两大国家级电力交易中心的组建模式,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资源与环境政策研究所研究员郭焦锋表示:这样的交易中心未来可能是独立于电网的非营利机构,采用会员制,即电网、发电企业、电力用户以及第三方机构都将参与其中,这样将确保交易各方均享有平等的话语权,实现公平市场交易。
有关电改的最新进展,国家发改委同日透露:除了此前已经发布的5个配套文件,有关电改另外6个配套文件即将于近期出台,涉及输配电价格改革、电力市场建设、电力交易机构组建和规范运行,有序放开发用电计划、售电侧改革以及加强和规范燃煤自备电厂监督管理六个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