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请提供编制<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相关内容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5〕2096号,以下简称《通知》)要求,为做好自治区“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争取国家对自治区在“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方面给予更多的政策支持和项目支持,近日,我委会同自治区水利厅、住建厅召开了自治区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座谈会,全面启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会议要求各单位深刻认识节水型社会建设对全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强节能减排、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意义,并根据《通知》要求和规划编制大纲,结合各单位职责,对规划编制具体工作进行了任务分工,相关技术人员对指标预测、数据填报、项目统计等工作的要求进行详尽说明。
会后,根据任务分工,我委下发了《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商请提供工业节水相关数据的函》、《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关于提供节水型社会建设相关数据的通知》等,要求各相关部门、各地区填报“十二五”期间节水型社会建设各方面取得的成绩,分析用水效率、节水潜力,并提出“十三五”节水型社会建设的重点工作和任务,为全区的规划编制工作提供基础的数据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