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有序推进2016年甘肃省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工作,甘肃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工信委、省环保厅、甘肃能源监管办、省能源局研究制定了《甘肃省2016年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并开始安排相关企业开展2016年直购电申报工作。11月9日,记者从省发改委获悉,申报企业务必要于2015年11月18日前,通过所在市、州供电公司提出申请。经资格审查,11月28日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政策的申报企业在省电力公司网站进行公示。公示完成后,相关企业到省电力公司交易中心办理系统登录数字安全认证相关手续,12月1日开始交易,12月10日完成直购电交易,并签订交易合同。
同时,为体现扶大、扶优、扶强的政策导向,有利于结构调整和产业升级。参与企业要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细则》中要求,电力用户条件需同时满足省内符合政策的电解铝、铁合金、碳化硅、电石等企业;用电容量在315KVA及以上且年用电量100万千瓦时以上的高新技术企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骨干企业;兰州新区容量在315KVA及以上且年用电量200万千瓦时以上的工业企业等。2015年交易合同未履行的企业,合同责任方不得参与2016年直购电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