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广州发展公司拟投资不超过12.08亿元参与长江电力非公开发行募集配套资金。由于后者为公司第二大股东,此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资料显示,长江电力向中国长江三峡集团公司、四川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及云南省能源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发行合计35亿股股份,并支付374.24亿元,购买上述三家单位持有的三峡金沙江川云水电开发有限公司(简称“川云公司”)100%股权。
同时,长江电力拟采用锁价发行的方式、以每股12.08元的价格向包括公司在内的7名投资者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超过20亿股、募集不超过241.6亿元的配套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重组的部分现金对价。上述投资者认购的股份自股份上市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公司表示,将认购长江电力募集配套资金非公开发行的股份不超过 1亿股,认购总金额不超过12.08 亿元。
公司指出,长江电力与公司具有发展的协同效应:一方面,长江电力拥有我国最优质水电资产,本次资产重组后将成为全球最大的水电上市公司,竞争优势明显;公司参与长江电力本次重组,可实现间接参与优质水电项目投资,优化公司电源结构。另一方面,公司参与此次长江电力非公开发行,将进一步强化双方股权纽带关系,更有利于加强双方在清洁能源、新能源和未来售电业务领域的合作,促进公司电力和新能源业务的优化升级和壮大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