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水利部获悉,“十二五”期间全国完成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面积26.15万平方公里,治理小流域2万余条,实施坡改梯2000多万亩,在长江上中游、黄河上中游、丹江口库区及上游、京津风沙源区、西南岩溶区、东北黑土区等区域建成了一批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工程。
“十二五”期间,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作为防治面源污染、改善人居环境、保护水土资源发挥了重要作用。目前,全国105个城市成为水生态文明建设试点,探索不同水资源、水生态条件地区水生态文明建设模式。以自然河湖水系、大中型调蓄工程和连通工程为依托,加快河湖水系连通建设,支持区域河湖水系连通,推进中小河流水系连通,构建布局合理、生态良好,引排得当、循环通畅,蓄泄兼筹、丰枯调剂,多源互补、调控自如的江河湖库水系连通体系,提升水资源调蓄能力、水环境自净能力和水生态修复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