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北京市冬季大气污染特点,北京于本月初启动大气污染专项执法季,严厉查处锅炉超标、露天焚烧、使用劣质煤、使用经营性小煤炉等违法行为,促进清洁能源改造,加强对重点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行业的执法检查,持续打好“冬防保卫战”,推进北京空气质量持续改善,切实保障市民身体健康。
今年前十个月北京市空气质量改善较为明显,PM2.5浓度同比下降21.8%,但目前已进入秋冬转换、重污染易发季节,加之即将面临供暖季燃煤等污染排放增加,从常年规律看,秋冬季空气质量改善难度较大,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依然严峻。为巩固治理成效,做好今冬明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北京市环保部门依据《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条例》及将于2016年1月1日实施的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以下简称“新大气法”),制定印发了《大气污染专项执法季工作方案》,联合城管等多部门开展大气污染专项执法季。此次专项执法季从今年11月持续至明年3月底,市级统一部署,各区县分别制定辖区方案,分动员部署、全面检查、重点检查、复查督查、分析总结等五个阶段实施开展。
在执法内容上,结合冬季污染特点和全年污染物控制重点,大气专项执法季主要围绕燃煤污染、VOCs污染、露天焚烧等三类环境违法行为开展,重点检查锅炉排放情况、在线监控设备运行情况、燃煤锅炉房煤质情况、无照生产销售劣质散煤、经营性小煤炉、重点VOCs排放单位、露天焚烧垃圾枯草树叶等7项内容。
在执法手段上,统筹采取联合执法、夜间执法、科技执法、应急执法等手段。其中,联合执法在固有的环保、城管部门联合执法基础上,根据季节性污染监管特点扩大联合执法范围,如露天焚烧增加与农业、园林、市政市容等部门的联合执法,煤质检查增加与质监部门的联合执法等。执法季期间,夜间执法成为固定执法模式,设置夜间专项执法检查周。科技执法,即在前期完成锅炉房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情况有效性审核后,环保部门根据在线监测数据,对在线设施不正常运行、数据作假、超标排放等行为进行处罚。应急执法,即遇重污染天气,各区县根据预警等级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通过加大执法力度和频次,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此外,专项执法季期间,各区县要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的线索进行重点检查,集中打击问题单位,充分发挥社会舆论的监督作用。
2016年1月1日新大气法将正式实施,环保部门将依据新大气法,重点打击重点区域重点单位存在的大气类环境违法行为,对屡教不改的企业和存在问题较多的乡镇、区县,依据新大气法的明确要求,对违法企业负责人和相关政府负责人进行约谈,督促整改,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推进环境质量改善,保障市民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