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在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发布了关于检查、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报告显示,建议优化财政投入结构,增加财政投入总量。认真贯彻落实预算法和农业法关于支农投入的规定,进一步加大支农投入力度,提高财政补贴的针对性,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突出重点,保证资金集中用于农业现代化的关键环节和关键领域,重点支持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农业结构调整,新增补贴向粮食等重要农产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和产粮大县倾斜。
建议加快农田水利建设步伐。切实加强以农田水利为重点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节水供水重大水利工程、高标准农田、大中型灌区节水改造、区域规模化高效节水灌溉等工程建设,搞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和农村河塘综合整治等,进一步提升灌溉、防洪、排涝能力。深化农田水利设施产权制度改革,加强基层水利服务体系建设。
此外,报告还建议加大关键环节的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投入。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突出高标准农田建设、现代种业、农技推广、质量安全、农业资源与生态环境保护等关键环节建设,启动实施一批打基础、管长远的重大工程项目,为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提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