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至目前,吴忠市共有58户留抵税额超过千万元的企业,其中光伏发电、风力发电等新能源企业41户,占总户数的71%,留抵税额合计20亿元,占总留抵税额的73%,留抵税额过亿元的4户纳税人中就有3户为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企业。
据吴忠市国家税务局相关部门深入调查了解,光伏发电和风力发电企业之所以出现如此之高的留抵税金,主要是因为新能源项目前期固定资产投资比重较大,“投资大、见效慢”。且吴忠市新能源产业发展势头迅猛,辖区内部分光伏和风电企业正处于持续投资阶段,从而导致了全市留抵税额的进一步加大。但与此同时,也存在部分企业因对固定资产抵扣进项税金政策掌握不清出现的多抵现象。
为了加强管理,规范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吴忠市国家税务局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企业固定资产进项税额抵扣模板,列明了可以抵扣、不予抵扣的固定资产名称,其中光伏发电企业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有10类,不予抵扣的有2类;风力发电企业可以抵扣的固定资产有9类,不予抵扣的有2类,下发基层局对照模板,对光伏发电、风力发电企业留抵税额进行核实,有效防止了不规范抵扣情况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