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监测事权“一上一下”,空气站TO模式运营,动态管控严惩造假
城市空气站TO模式是新生事物。在这种模式下,政府部门把空气站完全转让给第三方运营公司,实行专业化、社会化运营管理。从此,全省17市环境空气质量的好与坏,不再由环保部门“自说自话”。
TO模式实行后,按照老标准计算的空气质量良好率,由过去各市自行上报的90%以上降低到60%左右,下降了约30%;相反,全省空气站设备运行率和数据准确率却上升到了90%以上。
曾经传统的环境监测管理模式,在山东正以一种全新的面貌出现——
环境质量“上收一级”、污染源“下放一级”管理,空气自动监测站实行TO转让—经营模式运营;
60家机构进入社会环境检测机构目录,实行宽进严管,鼓励BO模式购买服务;
建立运营单位考核、评价、辞退制度,确保运营质量……
为全面加强污染源监测质量和管理水平,自2012年开始,山东省从改革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推进社会化运营、严格考核奖惩等方面进行了一系列探索和尝试,在实践中逐步形成了具有山东特色的污染源监测管理模式。
山东开展环境监测体制机制改革是出于哪些考虑?改革的重点是什么?实施效果如何?围绕质量控制采取了哪些举措?带着这些问题,记者日前进行了深入采访。
监测体制“上收下放”,谁考核谁出数
避免监测数据受行政干预,确保真实客观反映环境状况
作为工业大省,山东各地企业林立,污染源数量众多,而其中90%以上的污染物产生量集中在1200余家重点废气、废水排放企业及200余座城镇污水处理厂,管好这些企业和污水处理厂,就意味着管住了全省排污的主要阀门。
为监管好这些排污大户,山东省不断加大资金投入,早在2007年就逐步建成了省市县三级联网、覆盖重点点源的自动监控系统,形成省市县分级监测、人工与自动相结合互为补充的环境监测体制机制。
多年来,山东各级监测部门按照各类监测方案和计划,扎实完成了环境质量、污染源等例行监测、监督性监测以及应急预警监测任务,环境监测能力不断加强,连续多年在全国总量减排监测体系建设考核中名列第一。
但是,随着环境保护的快速发展和环境形势的变化,原有的监测体制机制愈发暴露出一些弊端——环境监测管理职责划分不够合理,用来考核各级环境质量的监测数据,基本上是由各级环保部门自行监测上报,容易受到同级行政干预;监测技术水平亟待提高,随着监测指标和点位的不断增加,监测任务越来越重,监测成本不断上升;监测数据质量难以保障,省级既抓宏观环境质量、又抓微观污染源监管,既处罚排污单位违规行为、又追究地方连带责任,疲惫不堪,而市县两级却敷衍应付,有时甚至与排污单位联合应对省级,监管效能有所下降等。
为确保环境监测能够适应环保工作的新形势,2012年开始,山东省在全国率先开展了环境监测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开创了独具山东特色的环境监测新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