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日前召开城市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推进会,将在全省选择2个设区市开展地下综合管廊建设试点,给予财政资金扶持和金融信贷支持;并要求各市在城市新区、各类园区、成片开发区都要全面规划并逐步实施海绵城市建设,尤其要集合棚户区、老旧小区及老城道路改造,扩大海绵城市建设范围。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及住建部关于地下综合管廊与海绵城市建设的各项要求,陕西在全国首先召开了工作推进会,会议强调到2020年,陕西省要建成运营100公里以上具有国内先进水平的地下综合管廊,在建500公里以上;各设区城市建成区20%以上的面积要将70%的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到2030年70%降雨就地消纳和利用的比例提高到城市建成区的80%以上。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对下一步全省地下综合管廊和海绵城市建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各要求地市迅速完成规划编制工作,尽快建立地下综合管廊建设项目储备库,并明确五年项目滚动规划与年度建设计划;认真做好备选项目,抢抓国家政策机遇,加快推进项目选址、用地预审、节能审查等项目开工准备,确保新建和改造项目同步开展。
同时,各地市要认真借鉴推广沣西新城海绵城市建设经验,强化规划引领作用,全面统筹海绵城市规划、建设与管理,推进海绵型建筑与小区、道路与广场、基础设施、公园绿地和自然生态修复等建设,推广海绵城市综合利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