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响应节能减排号召,镇江市润州区人民法院认真履行公共机构节能管理职责,从节约每一滴水、每一度电开始,扎实开展全院节能减排工作,积极打造绿色法院。
加强宣传提高干警认识。在办公场所、餐厅、茶水间等处张贴节能标识,增强节能减排意识。充分利用内部局域网、法院网站、宣传画等多种载体进行宣传,营造浓厚的资源节约氛围,增强广大干警节约资源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倡导干警从自身做起,规范节约行为,珍惜每一度电、每一滴水、每一张纸。
把节能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各庭室人员到位、措施到位。建立车辆管理制度,由行装科统一调配,运用GPS监管技术,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定期对空调、电梯、水泵等维护保养,要求夏季使用空调不得低于26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
科学管理,突出实效。使用节能灯具,充分利用自然光,坚持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长明灯”。及时关闭不使用的办公设备,尽量减少办公设备电耗和待机能耗。采购设备,以节能环保型优先,公开招投标,从源头上厉行节约。
通过这些方式,该院将节能、低碳的理念深入地传递下去,增强了节能低碳从我做起的责任感,最终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审判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