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6日,江苏省发改委下发《关于核准国电宿迁二期扩建工程项目的批复》(苏发改能源发[2015]1156号),正式核准国电宿迁热电公司2×660兆瓦机组工程建设项目。
宿迁二期项目建设两台66万千瓦超超临界二次再热燃煤发电机组及相关辅助设施,采用二次循环冷却方式,突出“安全、高效、节能、环保”的效益型电厂设计理念。该项目将充分利用宿迁公司原一期工程输煤、码头、化水等共用设施,降低工程造价。该项目2014年12月10日获得国家能源局“路条”批复,纳入江苏省2014年火电建设规划,计划于2015年底前开工,2017年左右投产发电。
宿迁公司将按照集团公司投资计划,认真落实集团公司“四高四优”建设要求,扎实推进基建“双提升”工作,高标准、高质量抓好二期工程建设,提前谋划好生产经营,为集团公司战略发展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夏冬 曾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