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创”为海南海口保持一流好空气护航。环境保护部今天公布2015年第三季度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区域及直辖市、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等74个城市环境空气质量状况,海口市再居全国第一。记者了解到,这是自2013年环境保护部按新环境空气质量标准对全国城市空气质量排名以来,海口市连续第11个季度排名全国第一。
海口市环保局负责人介绍,2015年前三季度,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一级标准(优)206天,二级标准(良)55天,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2%,优于去年同期的97.8%。7月、8月、9月及第三季度空气质量均位居全国74个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第一。
今年来海口市大力实施护蓝工程,尤其是开展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将环境空气质量提升作为一项主要任务以来,不断加大大气污染综合整治力度,创新管理、标本兼治大气污染。海口做好“多规合一”规划编制工作,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严格审批涉及大气污染排放类企业项目。加快淘汰黄标车,今年已办理黄标车注销登记14968辆,超额完成2015年淘汰黄标车任务数(13286辆);推行交通车辆清洁能源使用,海口市主城区公交车清洁能源使用率达85.9%。
海口市还结合环境保护大检查专项行动,检查我市涉及大气污染排放企业,对相关企业违法行为进行整改。还强化监管体系建设。